京牌小客车在2020年出售或报废,在新政实施后是否都可以申请更新指标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12-22

从2021年1月开始,首都的“摇号新政”将正式实施,很多相关问题成为了市民关注的焦点。很多人名下有多辆车在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已出售或报废,在这种情况下怎样申请更新指标也成为了关注的焦点之一,根据市交通委的相关解释,与大家一同探讨一下。

一人名下多辆车在2020年出售或报废,这个情况只要在是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办理完成车辆过户或报废注销登记的,将来都可以随时申请更新指标,有几辆办理几个更新指标

而且车主不需要在新政实施之前急于申请更新指标。新政规定,取消了12个月内必须申请更新指标要求,但获得指标后,这个指标的有效期还是12个月,也就是说更新指标在手,1年内必须买新车

名下多辆车的车主,在新政实施之前把旧车出售或报废了,可以不必急着购买新车上牌,等真正要买车时再购车再申请都可以。

请注意一点,有多辆车在名下的车主,在新政实施后再出售或报废的情况,只能就其中一辆申请取得更新指标。

这个规定不是对名下多辆车的群体给予“政策漏洞”。这一规定的目的在于推动相关车主卖掉旧车,少占用停车位,少开老旧车,少了很多交通事故风险、尾气污染。

从中长期看,这些车主将来使用指标办理完成车辆登记后,还是会受到新政约束,再次出售、报废时只能选择其中一辆取得更新指标,最终实现“每人最多可以保留1个指标”

举个例子:某人在2020年出售了两辆京牌小客车。新政实施后,也可以申请两个指标、新购两辆车。但是此后,再次出售这两辆车时,就只能二合一申请一个更新指标。

还有一个情况就是,一人名下有两辆京牌小客车,在2020年12月9日出售了一辆。然后在新政实施后又出售一辆,这种情况是两辆车都可以申请更新指标的。同样,在再次出售这两辆车时,就只能二合一申请一个更新指标。

有人也许会问,新政是可以向符合条件的配偶、子女、父母转移登记多余车辆的,那赶在新政之前将多余的车买了,获得了几个更新指标,这些指标是否可以转给这些亲属呢?这显然是不能的,因为允许向亲属转移的是车,而不是指标。

所以,如果你名下拥有不管多少辆车,只要是在新政实施之前办理了出售手续或者报废手续,都是可以获得同样数量更新指标,但是在这些车辆使用再次出售或报废,这些车辆合计只能再取得一个更新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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