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11-01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委、行署坚持“生态为先、绿色崛起”的发展战略,努力走出一条生态与发展双赢之路。 兴安盟位于内蒙古东北部,地处大兴安岭向松嫩平原的过渡地带,在近6万平方公里土地上,有耕地1200多万亩,草原3900多万亩,森林2200多万亩。为保护这些得天独厚的绿色资源、促进发展,兴安盟委、行署采取了一系列得力措施。 坚持以退为进、以封促育,依托自然力修复生态。一是强力实施全面禁牧封育,坚决做到农区、林区和草原严重退化区全年禁牧,牧区实施草畜平衡、以草定畜、划区轮牧,着力促进自然力恢复。重点推进疏导性退转。组建专项执法大队,由盟委、行署直接管理和调度,全权负责全盟范围内制止“三滥”行为的行政执法工作。二是强力实施阿尔山地区生态保护工程,扎实推进区域性退转。阿尔山市把列入国家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试点作为契机,加大“禁、保、退、转”等综合措施的推进力度,确保明年底前实现耕地面积控制在10万亩以内、牲畜总量控制在10万头只以下的目标;积极争取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加快家庭农牧林场的转型退出和棚户区改造步伐,力争用三年时间实现全面禁伐、以煤代木。三是加速生态移民进程。通过整合危草房改造、林区棚户区改造、生态移民等项目,强力推进移民新村、林农新村建设,加快贫困区、生态恶化区、生态重点区的移民搬迁进程。 坚持因地制宜、划区施策,依托综合措施治理生态。坚持走“大封禁、小治理”之路,对于面积较大、原生植被较好、土层较薄且不宜动用工程措施的地方,以封禁为主,依靠大自然修复功能逐渐恢复植被;对于水土流失严重、危害程度较大的基本农田、城镇、村屯、铁路、公路的周边,按照“统一规划实施、政策扶持激励、村民自愿自主、收益谁投归谁”的原则,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切实抓好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和项目储备工作,在扎实推进“三北”四期、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北疆生态绿色长廊、农田防护林等重点工程建设的同时,全力争取国家投入,保障黑土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科尔沁沙地治理、土地整理复垦、大江大河治理、自然保护区建设等重大工程实现多增量、广扩面、高提标。力争到2015年全盟森林覆盖率达到30%以上,草原植被覆盖度达到80%以上,到2020年全盟适宜治理的水土流失区域基本得到整治,“三化”草地基本得到遏制,森林覆盖率达到36%以上,基本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生态环境预防检测和保护体系。 坚持严守底线、提高上线,依托强化监管保护生态。组织开展全盟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工作,在此基础上编制生态功能区划,科学划定生态环境敏感区和各类资源开发“禁区”,明确不同生态功能区资源开发利用方式和生产力布局。切实加大对农牧林业资源开发、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生态旅游产业发展、矿产资源勘探开采等人为活动的生态环境监管,特别是要突出事前监管、强化全程监管,力求把监管成效放到最大,把损毁程度控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