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章 诉讼费用交纳标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7-07

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第三章详细规定了各类案件的诉讼费用交纳标准。以下是各章节的主要内容:


第十三条,财产案件的受理费用根据诉讼请求金额分为多个阶段,从1万元以下每件50元开始递增,最高按照0.5%的比例收取。非财产案件如离婚案、人格权案件等也有明确的收费标准,涉及财产分割时,根据财产总额按比例交纳。


第十四条,申请费主要针对执行、保全、支付令、公示催告等行为,费用标准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如执行金额的百分比或基础金额的固定费用。


第十五条至第十九条,针对调解、简易程序、上诉、反诉及再审案件的受理费用,都有相应的减半或按请求额度计算的规则。例如,调解结案或撤诉的案件,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明确了交纳诉讼费用的范围、原则,大幅下调诉讼费用的交纳标准,扩大了不交纳案件受理费的范围,确定了司法救助制度。真正实现了诉讼上的公平原则,保障了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平等享有真正意义上的诉讼权利,充分体现了维护正义,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的原则,是党中央的又一惠民政策体现,促进了和谐社会构建的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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