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2-11-13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开庭审理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庭审准备
传唤当事人,人民法院在开庭3日前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
(二)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的主要任务是,审判人员在法庭上全面调查案件事实,审查和核实各种证据,为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奠定基础。法庭调查主要包括两个内容:一是当事人陈述;二是出示证据和质证。
(三)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合议庭的主持下,根据法庭调查阶段查明的事实和证据,阐明自己的观点和意见,相互进行言词辩驳的诉讼活动。
(四)案件评议和宣告判决
这是开庭审理的最后阶段,是合议庭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照法律和政策,分清是非,明确责任,作出判决并宣告判决结果,从而解决当事人之间民事争议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