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贵州惠水县面向省内外普通高校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简章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3-02-25
为进一步完善我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队伍结构,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及《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黔南委办字[2007]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近年来部分事业单位紧缺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短缺的现状,经报县委、县政府会议研究和州人社局审批,同意我县到省内外各高等院校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95名,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2012年贵州惠水县面向省内外普通高校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简章:

一、引进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省内外高校引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95名,引进职位及引进条件详情见《惠水县2012年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管理人员职位表》。

二、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引进人员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祖国,品行端正,具有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4月1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4月10日及以后出生);

(三)具有适应引进岗位所需要的政治素质和文化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五)应聘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六)具备引进职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七)定向到其他县(市)的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引进人才信息

惠水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将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工作信息分别在省内外高校发布,可登录黔南人力资源网和惠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符合引进岗位所需条件的应聘人员可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作应聘登记,并提交报名所需材料(往届生持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012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由所在学校出具的有效证明,一寸免冠照片4张)。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及地点:详见附件二

(三)资格审查

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学习经历、学术水平、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资格审查。根据规定,按报名人数与引进人数之比核定参考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可放宽至2:1。

(四)考试

考试主要是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综合测试考生共公基础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能力。

1、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考试程序

(1)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分值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每位考生面试分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所学的专业知识进行随机提问考核;

(3)准考证发放:考试当日上午8:30分凭身份证原件在考试地点现场领取并参加考试。

(六)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遇综合成绩末位并列的,取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政审对象,并从该职位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生体检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考核以考生的现实表现、就业推荐表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

在考核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按管理权限,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犯罪前科和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三)有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

(四)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犯校规校纪;

(五)发现有其它较严重疾病;

(六)不符合引进职位的资格条件;

(七)截止到2012年8月30日,未能取得招聘职位所需学历的;

(八)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顺延递补。

五、聘用审批

经面试、笔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将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经公示合格的人员,填写《黔南州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经引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县人事部门审核后,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后,由县人事部门按规定行文安排工作,工资待遇及相关保险事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被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人事部门行文正式聘用;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到单位报到、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试用期未满自动离岗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服务期原则上不低于5年。新聘用人员由县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初任培训。

六、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由惠水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七、纪律监督

本次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八、工作经费

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纪检、监察人员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如有违纪情况发生,经查实,将取消考生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咨询电话:0854-6221862

监督电话:0854-6221197

惠水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Ο一二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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