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岁幼童遭热水烫伤 幼儿园教师遭判刑6月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1-20

北市 内湖一家 幼儿园 吴姓教师,去年6月因未关紧装有热水的水壶,导致2岁康姓幼童惨热水泼洒,全身体表面积7%烫伤。吴姓教师未能和家属达成和解,士林地方法院依照业务过失 伤害罪 ,判处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罚金36万元。

判决指出,去年6月12日上午9点左右,吴姓教师拿水壶装填热水,随后没阖上盖子,就把水壶放在小朋友伸手可触及的书包柜边缘,当时2岁的康姓幼童因要协助老师做事情,靠近书包柜时,一不小心打翻装有热水的水壶,惨遭热水烫伤。

吴女辩称,当时为了让2岁康姓幼童熟悉环境,才会请他帮忙做事情,不料孩子不慎打翻热水。法官认为,吴女是受过专业训练的合格幼保老师,本该有高于他人注意义务及能力,防止幼童免于潜在意外,但却把热水壶放在幼童行走路线周遭,因疏失导致2岁幼童脸、颈、胸、腹部,还有左肩受有二度烫伤,占体表面积7%,过失程度不轻。

法官审酌,吴教师虽坦承犯行,愿意商谈赔偿,但和解金额与家属认知相差过大,尚未达成和解,不予宣告缓行,全案依照业务过失伤害最判处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罚金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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