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平供暖是根据楼栋统计的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0-14
不是。根据《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问题的意见》(烟政发[2004]86号),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政府以烟牟政发[2005]54号下发了《关于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问题的意见》.针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现将有关事宜重申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1、旧城区过去没有缴纳集中供热入网费、供水增容费、管道燃气工程建设资金的用户,现需集中供热、供水、供气的,用户应与供热、供水、供气企业签订相关协议,缴纳相关单项改造配套费。住宅供热,负责改造到热用户单户锁闭阀,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0元收取;公共建筑供热,负责改造到热用户楼前阀,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65元收取。集中供水单项改造配套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6元收取。居民用户的管道燃气配套费标准为每户2652元;其他各类用户按烟台市物价局[2005]68号文规定,标准控制在协议日用气量每立方米500元以内,由燃气经营单位与用户双方商定。
2、旧城区用户指2005年10月17日前已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开发项目。2005年10月18日后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开发项目,其供热入网费、供水增容费、管道燃气建设资金统一归并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开发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缴纳,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或供热、供水、供气企业不得在房屋销售价格之外向购房者或用户另行收取涉及供热、供水、供气的相关设施配套费用。
3、本通知未涉及的内容,以烟牟政发[2005]54号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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