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文员和聘任制书记员是一回事吗?

法院文员和聘任制书记员是一回事吗? 法院文员和聘任制书记员是一回事吗?

第1个回答  2015-10-09
聘任制书记员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

审判辅助文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考试复习资料:公安文职、检察院文职、法院文职考试全套历年真题打包下载、最新版考试大纲下载、全套网络视频课程加讲义打包下载,50套全真模拟试卷打包下载等等复习资料,我去年就是看的这个资料考上了,我现在已经入职了。你自己可以参考下这些复习资料啊,91文职网里面有打包下载啊。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7
借用汉克兄帖子的内容:聘任制书记员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准入条件:2005年起,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通过上海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考试。职务任免:实行聘任制和合同管理。职务级别:2008年起参照科员级。审判职能:从事审判辅助工作。审判辅助文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准入条件:2007年起,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通过上海法院审判辅助文员考试。职务任免:实行劳动合同管理。职务级别:不定级。审判职能:从事部分审判辅助工作。另:今年起上海不招收聘书,往后的政策未知。 查看原帖>>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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