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不是可以不按计件算工资。

我们单位原本按计件算工资,后来我们集体讨要加班工资,单位说;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可以不按计件。按一个月960元。然后多出来的时间,按小时支付。比如;1个月工作300小时, 实际计件2000元 基本工资960元 应发2960元 单位说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可以以一个月164小时基本工资960元超出的136小时按8.2元一个小时支付可以只给我们发2075元 加班工资在应发的工资里面了。 请懂的朋友回答。谢谢 。

第1个回答  2019-07-26
综合工资除以21.75乘以0.7乘以1.5是每工的加班算法(是工作日延长加班的算法)
0.7是:加班是的工资可以是平时工资的0.7倍,但是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的日工资。
否则按综合工资除以21.75乘以2是每工的加班算法的简便算法
综合工资除以21.75==日工资
不是基本工资作为日工资的计算依据的。
第2个回答  2010-04-26
1.用人单位实行综合工时制必须报当地劳动局审批,经过批准的才可以实行,否则就是违法的。
2.用人单位实行综合工时制的基本工资计算方法是:164小时算正常的工资,超过164小时的应当按照个人小时工资的1.5倍计算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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