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交通局的机构职能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4


(一)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邮政、电信行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我市交通、邮政、电信行业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
(二)根据国家和省、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交通产业发展政策,负责编制全市公路、水路、交通主枢纽的发展规划,制定固定资产投资、运输、交通科教信息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市民航、铁路发展规划,参与编制邮政、通信行业发展规划,并督促实施;负责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
(三)负责全市城乡道路和水路交通运输、汽车租赁、搬运装卸、运输服务、车船检测和维修、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协调道路、水路、铁路、民航等运力与港站衔接,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物资和紧急物资运输进行必要的调控;会同有关部门培育和管理交通运输市场,调控水陆运力投放,优化运输结构,引导交通运输行业协调发展。
(四)负责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及其配套项目的建设、养护管理和路政(路产、路权)、航政工作;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勘测、设计、施工质量监督等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
(五)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管理;监督和指导交通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及内部保卫工作;负责船舶和船用产品的技术检验工作;负责港口、航道和港航设施建设以及使用岸线的行业管理。
(六)负责局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和企业管理工作。
(七)负责水路、公路各种交通规费稽征和使用管理,并进行审计监督。
(八)组织、指导交通行业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指导交通行业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指导交通、邮电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承担交通、邮政、电信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和工会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对外交通经济、科技合作与交流 。
(十)负责市交通战备办公室的日常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管理车站、港口(码头)的治安保卫工作。
(十一)按权限管理局属单位领导干部;负责各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十二)承办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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