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分析】:在作案或发现尸体的场所进行现场调查、勘验及尸体外表检查。对尸体的一般情况、尸体现象、体表特征、病变或损伤等进行仔细检查。凡经过现场尸体检验和尸体外表检验仍不能确定死因或尚须解决有关问题者,应做全面系统的尸体解剖。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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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二条 尸体检验不得在公众场合进行。为了确定死因需要解剖尸体的,应当征得死者家属同意。死者家属不同意解剖尸体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解剖尸体,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由其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签名。死者家属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或者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注明。对身份不明的尸体,无法通知死者家属的,应当记录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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