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时间到了,法院故意往后拖时间,怎样投诉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8-10-16
工伤案件开庭? 经过劳动仲裁了吗?如果没有,那先明确一点,这不能称之为“工伤”,要不然法院不会受理的。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认定为工伤以后,受工伤保险条例等劳动法律法规调整。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受工伤保险条例等劳动法律法规调整的,有个仲裁前置程序,必须先申请劳动仲裁,对结果不服以后才能提起民事诉讼或是找法院调解的,如果是工伤的话,法院是不会受理的,必须先经仲裁才行。 “地方法院故意拖延时间”这个应该不可能,估计你说的工伤案件开庭应该是你自己或是律师说的吧,法院受理的一般是以人身损害赔偿这一方面的,工伤方面的未经仲裁的的原则上是不予受理的。你先落实一下,弄清楚了再说。个人观点,供参考。
第2个回答  2018-10-16
法院审理案件有时间规定,普通程序审理案件6个月内,还可以延长6个月,何时开庭,等法院的传票通知。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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