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法考每日一练【法理学】-多项选择题【8.9】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0-29

一、多项选择题

1.李某向王某借款200万元,由赵某担保。后李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立案。王某将李某和赵某诉至法院,要求偿还借款。赵某认为,若李某罪名成立,则借款合同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赵某无需承担担保责任。法院认为,借款合同并不因李某犯罪而无效,判决李某和赵某承担还款和担保责任。关于该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6/一/59)

A.若李某罪名成立,则出现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竞合

B.李某与王某间的借款合同法律关系属于调整性法律关系

C.王某的起诉是引起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产生的唯一法律事实

D.王某可以免除李某的部分民事责任

参考答案

1.【考点】法律关系;法律责任

【答案】BD。解析:法律责任的竞合是指由于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导致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法律责任产生,而这些责任之间相互冲突的现象。比如出卖人交付的物品有瑕疵,致使买受人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买受人向出卖人既可主张侵权责任,又可主张违约责任,但这两种责任不能同时追究,只能追究其一,这种情况即是法律责任的竞合。李某同时被追究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这不属于法律责任的竞合,法律责任竞合要求数个法律责任之间相互冲突,如果可以并存,不存在责任竞合的问题。A项错误,不当选。

按照法律关系产生的依据、执行的职能和实现规范的内容不同,可以分为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调整性法律关系是基于人们的合法行为而产生的、执行法的调整职能的法律关系,它所实现的是法律规范(规则)的行为规则(指示)的内容。调整性法律关系不需要适用法律制裁,法律主体之间即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如各种依法建立的民事法律关系、行政合同关系等。李某与王某的借款合同法律关系属于调整性法律关系。B项正确,当选。

在研究法律事实问题时,我们注意这样的现象,即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事实引起同一个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例如,房屋的买卖,除了双方当事人签订买卖协议外,还须向房管部门办理登记过户手续方有效力,相互之间的关系也才能够成立。在法学上,人们常常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事实所构成的一个相关的整体,称为“事实构成”。本题案例中,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产生除了王某的起诉行为之外,还需要法院的受理行为。C项错误,不当选。

法律责任的免除,也称免责,是指法律责任由于出现法定条件被部分或全部地免除。从我国的法律规定和法律实践来看,有一种免责被称为不诉及协议免责,是指如果受害人或有关当事人不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就实际上被免除,或者受害人与加害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协商同意的免责。在这些场合,责任人应当向或主要应当向受害人承担责任,法律将追究责任的决定权交给受害人和有关当事人。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王某可以免除李某的部分民事法律责任。D项正确,当选。

故本题选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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