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的承租权如何确定

您好,奶奶有一所房子,是爷爷单位的公房,爷爷去世了20多年了,到现在也没有买下,并且房子的单位已经不存在,是属于房管局所有。户口本上有家里人上上下下十个人,户主是奶奶本人,由于我自己跟奶奶独立生活多年,想问在奶奶去世之后房子是怎么分配,可不可以由我来承租?遗嘱里面可以体现出房子优先承租人是我么?还有就是如果奶奶再世期间,房屋面临拆迁,拆迁所补偿的费用与新房屋会大部分属于我和奶奶么?麻烦您耐心解答。。。证据补充:近三年的水、电、煤火费、暖气费都是我来承担,奶奶的起居生活都是我照料。

第1个回答  2014-01-03
公房产权属于房管局或者单位,遗嘱没有用,有两个途径:
1、让你奶奶先房改再立遗嘱
2、变更承租人

承租人变更需要去单位房管部门,需要几个条件:
1、和原承租人共同生活满2年的直系亲属
2、其他家庭成员无异议
3、无其他住房追问

您好,还有几个疑问。
1.共同生活两年是指近期还是指从入住此房开始?
2.我和奶奶之间的关系是直系亲属么?
3.若近期房屋面临拆迁,所得拆迁费用会怎么分配,有法律依据么?
4.房管局的意思是拆迁之前再公开进行房改,那房改之后的拆迁费用如何分配?

追答

1、是原承租人请求变更或者去世之前
2、属于
3、会先进性房改再分配
4、法理上应作为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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