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权的介绍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18

公民的生育权是一项基本的人权,公民的生育权是与生俱来的,是先于国家和法律发生的权利。作为人的基本权利,生育权与其他由宪法、法律赋予的选举权、结社权等政治权利不同,是任何时候都不能剥夺的。1968年联合国国际人权会议通过的《德黑兰宣言》提出“父母享有自由负责决定子女人数及其出生时距之基本人权”1。中国推行的计划生育,对公民来说不是强制性义务,是倡导性义务,建立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之上,与生育权并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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