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层逻辑》中是非对错的底层逻辑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6-03
在刘润的《底层逻辑》中,作者认为,一个人心中,应该有三种“对错观”:①法学家的对错观,②经济学家的对错观,③商人的对错观

法学家的对错观: 从证据确凿方面判断是非对错,是一种“大快人心”的对错观,谁违背道德,谁的过错。

经济学家的对错观 :经济学家是从“社会总成本”的角度来判断一件事的对错在谁,怎么样对社会的危害最小,就怎么样识别对错。

商人的对错观: 从个体利益最大化的角度看。谁的损失大,就是谁的错。

如果是评论家,可以选择法学家的立场;如果你是政策制定者,可以选择经济学家的立场。建议选择商人的立场——“我的错,都是我的错”,因为“我的损失最大”。如果自己有所损失,只能怪自己,也只有自己才能改变事情最终的结果——靠自己,自强者万强。

事实上,经济学家的对错观可以进一步引申,而且非常具有实用价值。在 《薛兆丰经济学讲义》 中,作者在公平优先还是效率优先的话题时,其实就提到了一种对错观的评判标准—— 对后代产生怎样的影响。 这本书中举了一个美国1869年的马粪争夺案的例子。

这个案子的原告是拣马粪并堆起马粪的人,被告是后来给马粪做标记并搬走的人。

法庭上争锋相对的,有四种观点。

一是 “溯源说” 。有人主张,马粪真正的主人是马,因为马粪是马拉的;也可以进一步说,马粪属于马的主人。(但马的主人把马粪丢在路上,放弃了所有权)

二是“ 位置说” 。被告主张,马粪掉到马路上,就成为马路的一部分,而马路是公家的,所以谁见了马粪都可以拿走。

三是 “标记说” 。法庭上也有人主张,关键看原告有没有给马粪做标记,没有做标记,就不能怪别人把马粪搬走

四是 “劳动说” 。原告的观点,是帮工们花费了工夫,才把马粪堆积起来的,所以马粪应该归原告所有。

事实上,一点儿马粪,判给谁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案件会对后代产生怎样的影响——这类似于刘润在《底层逻辑》中经济家的对错观,就是要看“社会总成本”,或者说能为后代创造什么价值。

法官如果判拣马粪、堆积马粪的原告胜利。就是把马粪判给了创造财富的人,那么村民就会有这样的预期:凡是经过人类劳动的成果,都是财富;凡是财富,就都有主人;有主人的财富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要尊重别人的财富,不能见到就拿走。50年后,这个村子走向了富足。

如果把马粪判给了被告,那么村民就是另外一种预期:只要没人看管,就可以随便拿走。结果顺手牵羊的行为大增,人们不仅丧失了创造和积累财富的积极性,财富的价值也被保护财富的努力而抵销。50年后,村子走向贫困。

所以,在鼓励创造财富,还是鼓励对财富做标记的对错选择上,要鼓励人们创造财富,社会才会越来越好。虽然,我们不是政策制定者,这种对错观的评判并不对我们个人成长上有实用价值,但至少代表我们的一种与时代风险共担的责任心。

回到司马南和莫言的文学作品应该歌颂与批评并重,还是以批评为主的争论,要看哪种结论能给后世带来更积极的影响。(虽然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并没有绝对的对错。但是这种没有绝对的对错的观念,就是《理想国》里柏拉图所说的相对主义,这就是一种绝对的观点。而且对错观往往代表着正义与否,它是客观存在的)

如果舆论倾向于司马南,中国的文学发展会维持现状,保持某种赞美主义与批评主义的平衡;如果莫言的观点被广泛认可,可能中国会出现一大批批判主义、现实主义题材的作家和作品,甚至其中可能会有《呐喊》、《狂人日记》,会有鲁迅这样的人物——至于谁对谁错,要看我们个人的理解,看对社会安定、对文学发展的利弊。

同样,董宇辉现象是否是一件好事,是否又是一个薇娅李子柒,会如昙花一现。这个不重要,最重要的是他的出现,让人们意识到读书不是无用的,他让很多人重新捡起了书本,重新开始向往感性与真实——所以,对后世的影响是正面的事情,它一定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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