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用人单位以前未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问题

本人1994年参加工作,当时单位没有给我们缴纳养老保险,直至2010年才开始给们缴纳了养老保险,现在本人还在本公司上班,想请问大家,在2010年之前未缴的养老保险,现在可以要求公司补偿吗?请具体的回答,并要求列出相关的文件依据,谢谢

可以要求补偿,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公司的义务,不缴纳是违法的。不过前提是你真的在法律意义上是这个单位的员工。我简单学过劳动法,这个是需要有证据来证明的,比如劳动合同、考勤卡、工资条、缴税记录之类的,然后申请仲裁。具体流程就不清楚了……
不过毕竟细节、情况不同,不能就一概而论,所以你应该找律师具体咨询,劳动法方面的律师处理这种问题应该挺多的,然后让他帮你仲裁甚至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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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5-11
想太多了。。好好工作就行。像没交五险一金的公司多了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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