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抢尸事件的延伸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3

小城富豪的生意和霉运
很难说,李连枝老人的自杀与儿子熊剑平的生意无关。
前推3年,李连枝曾经很令乡邻们羡慕儿子熊剑平是常德市富甲一方的商人,曾在桃源县内投资2亿多元开发一条商业步行街。
世事变幻难测,在周围邻居的眼中,这羡慕早已化作惋惜。 熊剑平,当年48岁,常德市鼎城区人,早年曾历任常德市房产局局长、柳月湖开发区党委书记。2000年前后他下海经商,此后开发了常德市著名的铜楼湾商业广场,掘了第一桶金。
2003年,他通过竞标的方式取得了桃源县桃花源商业步行街的开发权,郑弟祥时任该县县长,负责招商引资。
熊剑平称,自己与郑弟祥早年曾在鼎城区政府共事,在同一间办公室。郑弟祥与熊的妻子石冰是在当地同一个小镇上长大。此前,两家人关系一直不错。
桃花源商业步行街位于桃源县漳江镇,规划占地面积1.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9.87万平方米。该项目是桃源县当年的重大项目。
石冰回忆称,2003年起,他们倾尽所有资产,投资2个多亿建设这条步行街。2006年3月,由熊担任法人代表的桃源县共同创业房地产开发公司(下称共创公司)对外预售。截至2007年1月10日步行街开盘预售,仅432户购房户交付预售款就达7000余万元。 双方的蜜月期很快结束。
石冰说,2008年2月,除街道暂未硬化、步行街只剩两栋楼还没打基础外,其他的22栋商住楼都基本建成。此时,金融危机突如其来,银行紧缩银根,共创公司一笔4800万元的按揭款未能如期发放,公司资金链出现问题。
2008年7月15日,桃源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城投公司)以共创公司不能清偿一笔605万元的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当地法院申请对共创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桃源县法院受理了这一申请。2009年6月22日,桃源县法院裁定共创公司破产。
湖南当地媒体此前报道称,城投公司为桃源县政府全资国企,负责当地城建重点项目,董事长由常务副县长兼任,也是共创公司开发桃花源步行街项目的甲方。
自认“公司资产远远大于债权”、当地法院宣布其破产属于“被破产”,熊剑平和妻子石冰一直不断地申诉,实名反映“桃源县相关部门恶意侵吞民企资产”。 共创公司被破产前,2008年6月11日,熊剑平被桃源警方拘捕,罪名包括虚假注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五项。
石冰说,此案经相关部门及法学专家论证,认为其不构成犯罪,熊在被拘34天后获释,但桃源警方并未撤销该刑事案件。此后几年,熊一直被桃源警方网上通报协查。
最新的进展是:2010年7月12日,应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黄兴东副庭长的邀请,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常委、湘潭大学法学院院长胡肖华和省人大常委会常委徐涤宇一行四人赴桃源县人民法院,就破产案进行调研。
2010年11月25日,在一份名为《关于桃源县共同创业房地产公司企业破产案调研情况的汇报》文件。
文件称,共创公司破产案中“存在严重的程序和实体错误”,建议省高院按照《破产法》等规定立刻责成桃源县人民法院自行纠正其错误,或依法裁定撤销其裁定。
此外,胡肖华、谢鼎华和徐涤宇等12名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常委和代表,在2010年湖南两会期间还联名提起《关于依法迅速纠正桃源县共同创业房地产公司企业破产案的建议》的议案。
2010年11月10日,在开往北京的一列火车上,熊剑平再次被警方逮捕。
同月23日,熊剑平再次回到家中。他称,桃源县检察院宣布撤销对他的批捕令。 在此期间,熊剑平夫妇通过各种手段寻求外界帮助。
熊剑平夫妇不断向常德市及湖南省的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申诉,并向媒体求助。2009年6月,湖南当地媒体报道过熊剑平夫妇的案子,称“案件存在一些违法问题”。但在实践中,并未解决任何问题。
石冰称,事发前,自己79岁的婆婆“曾多次去找郑弟祥求情”。第一次是2008年6月;第二次是2010年4月,老人等候8小时没有见到郑弟祥后,心脏病发作被送到医院;第三次是2010年11月12日下午,桃源步行街的一些商户到李连枝家中讨债,老人带着他们到郑弟祥家中,苦等不见后,打破了郑弟祥家的玻璃。
石冰对婆婆的离世表示不解。她说,案件最艰难的阶段已经过去,破产案已得到省市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很快就会解决。婆婆没理由在这时自杀。
22日下午,对李连枝老人的遭遇,桃源县委书记郑弟祥表示,非常遗憾。他称,自己也为人父母、为人子女,对家属的心情非常理解。
郑弟祥认为,共创公司破产是法律问题,但李连枝家属却一直纠缠。
他称,12日下午4时,他接到家里电话,称李连枝砸了家里的窗户。认为老人的行为让家人不安,郑弟祥向常德市委进行了汇报。
对李连枝生前所称“遭警方跟踪”及“老人死后遗体被抢”一事,郑弟祥称,他并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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