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律师,您好!我在安徽广德购买了商品房,房子交房后一年,房子客厅及厨房贯穿性开裂,造成房子里的下水管漏水,承建商不予维修,现在房子裂缝两条,多条水管漏水。后经过多次向质监局投诉,开发商进行了检测,委托给安徽省质检二站,原因是由于混凝土收缩造成裂缝,裂缝宽度大,贯穿,易引起钢筋锈蚀且对使用有影响,必须进行处理;
现在开发商的意见是给予加固维修,我想请问,这样的情况,我们可以要求适当的补偿吗?因为房子一年多没办法居住,也没办法出售,这样的质量也很忧心,打算出售,也必须折价,承建商不修不谈,开发商只给维修,赔偿不谈,我们可以主张赔偿加维修么?请给予帮助,谢谢
感谢您的回答,还想再请问您一下,这样要求赔偿有依据么?是根据房屋折旧还是一年不能居住造成的损失?我们想提出赔偿一年不能居住的损失和房屋当时贷款产生的一年利息(由于不是广德户口,所以是全额付款),这样的依据可以成立么?谢谢
追答可以申请法院评估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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