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问题,之前的小区物业管理人拿了物业费跑掉了,新来的物业又让重新交物业费

关于法律的问题,我想问一下,就是我们小区的物业,之前的物业管理员老王收了我们一万多的物业费,但是没有开发票给我们,老王人跑掉了,现在新来的物业管理员就一直催着我们重新交一万多的物业费。问题的关键是我们交过物业费,为什么还要重新交一遍呢?新来的物业也知道旧的那个物业把我们的钱拿了跑了,而且旧的物业也承认钱是他拿了,而且签了字。新来的物业那为什么还要找我们要钱呢?一幅我们不交钱的话,就要缠着我们的样子。我想问一下,这种上面法律怎么处理的呢?证据的话,我这边只有一张物业那边给的跑掉的那个老王的这张纸,还有当时把一万多的现金交给老王的视频,但是视频的在场证人只有我的姑妈,并且视频是没有声音的。对于这样,我该怎么处理呢?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29
1、你现在的物业服务公司只能收取他们自管理之日起,向你们提供服务之日起的物业服务费,他们无权收取以往物业服务费。除非你们与新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协议,明确约定了之前的物业服务费现在物业公司有收取的义务和权利。
2、既然原物业公司已经要求员工书写情况说明而且事实是员工私自挪用公款行为,属于贪污,应该由原物业公司追诉该员工的行为,而且员工收费是物业公司授权员工收取,所以是物业公司行为。
3、你现在要做的就是直接报警处理,把你相关证据提交给警方。
4、原物业公司和现在的物业公司的债权债务问题是他们之间的事情,与你们业主无关。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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