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大事了!楼市急刹车!不得涨价?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10-11

1、绍兴新政

10月9日,绍兴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滨海新区管委会,镜湖新区开发办,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保障合理需求,强化市场监管,现就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限地价、竞配建”政策

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管控,建立房价、地价联动机制,加大土地供应力度,实行差别化供地。严格执行“限地价、竞配建”政策,严格控制溢价率和楼面地价。

解读:已发政策,再次强调。

二、严格实行“双备案”制度

绍兴市区(含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和镜湖新区)新建商品住房备案价格实行“双备案”制度,须经区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市联席会议审议确定。新开盘项目价格备案须综合考虑同区域内其他类似房源价格或“地价+成本”等因素,加推盘项目价格备案不得高于首次备案的商品住房价格。

解读①:首开即均价,防止房企制造后续加推价越来越高氛围,缓解购房者购房紧迫感。另外,房企想拿粮仓项目,吃土地红利这招行不通了。

解读②:市区实行双备案价,报批成本增加,限价突破的可能性减少了。

解读③:继续强调新开盘项目定价逻辑,呼吁房企理性拿地,降低土地价格预期。(高地价项目难受了)

解读④:因为备案均价不得高于首开备案价,所以,很可能出现,首开即楼王的现象……

三、严格分期销售管理

申请预售的商品住房项目(含前期已办过预售和首次办理预售的项目),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下的,须一次性申请预售;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分期申请预售的,每期预售建筑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对已取得预售许可或已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要在十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对外销售。

解读①:一次性不低于3万方,对于“洋房项目”和“小地块项目”是一个沉重打击。
假如是26层高层:30000㎡/110㎡套均=272套   /4套/层=68层  /26层/幢=3幢 
假如是18层高层:30000㎡/110㎡套均=272套   /4套/层=68层  /18层/幢=4幢
假如是11层小高层:30000㎡/110㎡套均=272套   /4套/层=68层  /11层/幢=7幢
假如是8层洋房:30000㎡/110㎡套均=272套   /4套/层=68层  /8层/幢=9幢 
假如是6层洋房:30000㎡/110㎡套均=272套   /4套/层=68层  /6层/幢=12幢 

解读②:十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价格,对于捂盘、分批销售,进行了控制,缓解购房者购房紧迫感。

解读③:据房产从业人员称:该政策以前也有,但执行并不是太严格,就看这次执行情况如何了!

四、严格规范市场秩序

严格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发布虚假房源消息、虚假广告、捂盘惜售、哄抬房价、诱骗消费者交易等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典型案例并纳入诚信管理
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各区、县(市)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的各项房地产政策措施,切实加强区域内房地产市场调控,尤其是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区域,要实行“一周一分析、一月一评价”,进一步研究出台有效管控措施,做到精准施策。对工作不力、市场出现较大波动的区域,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

解读:释放信号,表明调控决心和态度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绍兴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9日

2、徐州新政

同日,江苏徐州,也发布了类似政策,我们来做一下对比:
10月9日,江苏省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徐州市中心支行等五部门联合下发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提出,坚持“一区一策”精准调控、商品住宅备案价格一年内不得调整、不得强制购房人进行升级装修等八项政策。

一、加强商品住房土地精准供应。
科学控制土地供应规模、结构和时序,坚持“一区一策”精准调控,针对交易热点地区精准投放,加大住宅用地供应量,优先满足刚需,稳定市场预期

二、加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备案管理。

新备案商品住宅项目,宗地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下的,实行一次性价格备案;宗地建面高于10万平方米的,可分期进行价格备案,每次备案不低于10万平方米,最后一期不足10万㎡,据实备案;备案价格一年内不得调整。

三、强化装修行为及装修价格监管。

优化新建商品住房装修管理,完善住宅装修评估机制,注重装修品质提升,推行基础装修加升级装修模式,合理控制基础装修价格。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提供升级装修方案,供购房人选择,满足多样化、个性化装修需求,不得强制购房人选择升级装修,升级装修标准、价格由双方在商品房合同签订后另行约定。

四、落实房地产金融政策。

加强住房金融审慎管理,严格落实差别化住宅信贷政策。各金融机构应强化自我约束,加强信贷资金用途审查和流向检测,采取各种有效手段,严防消费贷款和其他贷款违规用于购房。加强窗口指导,强化利率自律机制作用,做好对首付比例等自律约定执行情况的管理,对恶性竞争行为予以自律约束和惩戒,维护房贷市场秩序。五、继续坚持商品住房限制交易政策。

徐州市区户籍居民拥有一套住房的,商品住房自权属登记之日起未满2或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络备案时间未满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徐州市区户籍居民家庭拥有二套住房及以上、非徐州市区户籍家庭拥有一套住房及以上的,商品住房自权属登记日起未满3或者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未满6年的,不得上市交易。

3、总结

如果绍兴的是急刹车,徐州的就是刹车到冒烟……
当然,也不能否认绍兴政府调控的决心和态度!

新政已释放了很强烈的稳房价的信号!而且首开即均价,也算是一个重磅!

我们也不应过度解读新政!

从发布效果看,这次的政策,已经让开发商拍地信心大打折扣!

稳了地价,就是稳了房价!

关键还是看就看开发商会拿什么来应对,后期政府是否还有补丁政策等!
毕竟!处于绍兴房地产核心地位的镜湖,是绍兴人口内循环的重中之重……很多人买镜湖,还是看中的他的升值空间。房地产,还是不能一竿子打死!

让我们一起见证新政的执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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