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飞的人物生涯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30

研究方向:法律文化、刑法
个人简介:
郑飞,男,九三学社社员,法学博士,副教授,法学院刑法教研室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和犯罪学的教学与研究工作。 一、学历与经历
1988年9月~1992年6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系刑侦专业学习。
1992年7月~1994年7月,在吉林省林业公安干警学校任 教。
1994年7月~2006年3月,长春税务学院法学系工作期间,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及法学系副主任。
2002年11月和2004年6月,分别组织长春税务学院申报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授权和民商法硕士研究生授权点,均获成功。
1998年~2001年6月,在吉林大学法学院师从于我国著名刑法学家高格教授,攻读刑法学博士学位。
2002年9月~2005年7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博士后流动站,从事民商法学的研究工作。
2003年起被聘为吉林省政治协商会内参《议政》的特约撰稿人,自2004年8月起在长春市人民检察院任人民监督员,组织监督十余起由检察院自行侦察的职务犯罪刑事案件 ,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2006年3月至今,调入到上海大学法学院工作。
二、论著、项目及获奖情况
(一)主要论著
著作:《行为犯论》,吉林人民出版社2004年1月版。
共发表论文十余篇,具体如下:
1.《对经济犯罪的再认识》,载《税务与经济》,独立完成。
2.《我国危害税收征收管理秩序犯罪的现状与对策分析》,载《税务与经济》,第一作者。
3.《抗税罪的认定》,载《长白学刊》,第一作者。
4.《偷税罪定罪公正论》,载《税务与经济》,第一作者。
5.《欠税新论》,载《税务与经济》,第一作者。
6.《修订〈税收征管法〉涉及的几个法律问题》,载《涉外税务》第二作者。
7.《危害税收征管罪刑罚预防的反思》,载《税务与经济》,第一作者。
8.《制定金融基本法,完善金融法律体系》,载《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学院(教育研究版)》第二作者
9.《税法学理论的发展对经济法法治建设的影响》,载《税务与经济》独立完成。
10.《公司财产所有权人经济学与法学认定的比较》,载《当代经济研究》独立完成。
11.《职工还是主人翁》,载《企业教育》教育专刊。
12.《商业贿赂犯罪的原因及对策》,载《上海监察》第二作者。
13.《商业贿赂的市场性原因体系及防范对策》,载2006年中国法学会刑事法研究会论文集《和谐社会的刑事法治建设》。
(二)科研项目
从1998年开始至现在,共主持或者参与省部级科研课题九项。具体内容如下:
1.1998年11月-2000年12月,国家教委人文社会科学专项课题《我国税收法律体系的完善》(项目批准号98JD790022),已结项,主要参加者。
2.1998年11月-2000年12月,国家教委人文社会科学专项课题《财税政策对工业资源配置效率改进的作用机理研究》(项目批准号98JD790024),已结项,主要参加者。
3.1999年11月-2000年11月,国家税务总局院校科研专项课题,《我国危害税收征管罪防治体系的理论与实证研究》(项目批准号9901011),已结项,项目负责人。
4.2001年7月-2002年4月,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吉林省经济犯罪趋升的成因分析及对策研究》(项目批准号2001094),已结项,项目负责人。
5.2001年7月-2002年5月,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依法治省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项目批准号2001095),已结项,主要参加人。
6.2003年9月-2004年12月,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自筹自选项目《入世后刺激吉林省经济快速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及相关法律问题研究》(项目批准号2002112),主要参加人。
7.2003年9月-2004年12月,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自筹自选项目《吉林省政府公共行政改革――民营化问题研究》(项目批准号2002113),主要参加人。
8.2006年3月-2007年6月,吉林省教育厅项目《吉林省公司法治结构优化阻却因素的法理分析及完善对策》,项目负责人。
9.2006年12月-2008年9月,上海市教委项目《刑法文化现代化的理论及路径研究――以市场为起点》(项目编号A10-0106-06-402),项目负责人。
(三)获奖情况
1.《修订〈税收征管法〉涉及的几个法律问题》被评为《涉外税务》优秀论文二等奖。
2.《偷税罪定罪公正论》被《刑事法学》目录索引,并获吉林省财税学会论文二等奖。
3. 2003年6月被评为长春税务学院中青年骨干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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