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保全我车然后起诉我,我把车卖掉会怎样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9-02-15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涉嫌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扩展资料:  

案例:私自出售查封车辆“老赖”获刑一年  

符某在明知自己车辆被查封的情况下仍私自转卖他人,致使案件长期不能执结,西峡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对符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赵某与符某达成合伙协议,赵某投资120000元入股符某的货车经营。2015年初,双方结算时,符某需向赵某付清本金及分红135000元。但是协议到期后,符某却一直未履行。  

在多次索要无果后,赵某将符某诉至西峡法院并申请财产保全,西峡法院依法将符某名下的车辆进行查封。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多次联系符某,并且询问符某车辆下落,符某对此问题沉默不语,拒不配合执行。

经过执行干警劝说批评无果后,依照司法程序对符某进行拘留。随后,申请人赵某从别处得知符某已将车辆转卖他人,便立即与承办法官联系。当执行干警找到买受人袁某时,袁某表示自己并不知道该车已经被查封。西峡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对符某提起公诉,经过西峡法院审理后,对符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参考资料来源:栾川法院网-私自出售查封车辆 “老赖”获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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