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少英重庆市开县法院审委会委员、刑庭庭长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15
龚少英,45岁的中共党员,现任重庆市开县法院审委会委员及刑庭庭长。她在职务上秉持着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重案要案亲自审理,展现出卓越的业务能力,成功办理了诸多具有影响力的案件。

在2007年2月的开县鲤鱼塘水库工程堵工事件中,龚少英主动接手并迅速审理,依法对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案件予以从重从快判决,这不仅挽回了数万元的经济损失,还保障了重点工程的正常施工,维护了地方的稳定。在处理被告人陈超军交通肇事案时,她了解到被告人家庭经济困难,她用心进行调解,最终使被告人的妻子亲自到万州向受害者亲属道歉,受害者家属感动于她的公正,自愿放弃民事赔偿并请求免于刑事追究。这个案例被中央电视台专题报道,被认为是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和谐统一的典范。

过去三年,龚少英成功撤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50多件,调撤率达到80%,为被害人实现赔偿130余万元,赢得了公众的高度认可。她的成就得到了各级政府和法院的肯定,被授予“严打整治斗争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包括“优秀审判长”、“十佳政法干警”以及多次“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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