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作为我省社科界建立最早的专门性研究机构之一,拥有悠久的历史。其发展脉络起源于中国科学院山东分院历史研究所和山东省历史研究所,1978年初山东省社会科学研究所恢复成立后,于1980年11月建立了历史研究室,并在同年12月改建为历史研究所。现任所长为刘大可,副所长为庄维民。历史所在建院前期的10余年间,设有中国古、近、现代史3个研究室,以中国农民战争、甲午战争、山东古国、山东解放区发展史为主要研究方向,并于1992年成立了甲午战争研究中心。研究方向逐步调整,建立了近代中日关系、山东区域史两个研究室,将东亚关系史、山东地方史作为重点研究方向。目前,两个学科均被确定为院重点学科。
历史所一向为我院专业技术人员较多、业务水平较高、在省内外影响较大的研究所之一。先后在所里工作的科研人员达30余人,人员最多时有19人。现有人员13人,其中研究员5人,副研究员和其他研究人员各4人。1人获省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称号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人获省政府授予的“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2人获院优秀专家称号。30年来,历史所积极开展科研活动,为繁荣我省历史科学、推动两个文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据不完全统计,历史所先后承担国家级课题6项,省级课题70余项(其中省社科规划课题21项);在省内外、海内外出版机构与主要报刊出版论著170余部,发表论文1000余篇;相继获省部级以上奖励70余项(其中国家级奖1项,省社科优秀成果荣誉奖1项、一等奖6项、二等奖12项、三等奖14项),院优秀科研成果奖35项。
历史所继承发扬了“文革”前老历史研究所的优良传统,注重基础学科建设,具有短期内完成重大课题的能力。历史所还注重学术交流,先后举办或参与举办的中国农民战争、甲午战争、东夷古国、教案与义和团、史学理论等全省性、全国性及国际性的重大学术活动百余次,相继有上百人次出席国际学术会议,并与日、美、英、台、港等海外有关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了良好的联系,进一步扩大了知名度。历史所不仅在研究领域取得了显著成就,更在学术交流与合作上展现了其国际视野和影响力,为推动历史科学研究和文化交流做出了积极贡献。
山东社会科学院是中共山东省委和山东省人民政府直属的综合性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其前身是1978年3月成立的山东省社会科学研究所,1980年12月改为山东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