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首批中国温泉之乡和地热能开发利用示范单位的公告,由国土资源部于2010年发布。
- 重庆市,由重庆市人民政府申报,标志着其在中国温泉资源的杰出地位。
- 天津市,天津市人民政府也成功入选,显示其在地热能利用方面的显著成就。
- 福州市,福州市人民政府以独特的温泉资源荣膺此称号。
- 辽宁省辽阳市弓长岭区,弓长岭区人民政府因其地热资源丰富而成为城市典范。
- 葫芦岛市兴城,兴城市人民政府同样凭借优质的温泉资源赢得此荣誉。
- 云南省洱源县,洱源县人民政府展示了其在地热能开发上的成功案例。
- 内蒙古自治区克什克腾旗,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因其丰富的温泉资源被列入名单。
-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汤泉镇,浦口区人民政府展示了汤泉镇温泉资源的开发利用。
- 江西省宜春市明月山温汤镇,明月山温泉景区管理委员会的贡献不容忽视。
- 广东省龙门县,龙门县人民政府的温泉开发工作受到肯定。
- 四川省广元市,广元市人民政府因其在地热能开发上的贡献当选。
- 陕西省咸阳市绿源地热能开发项目,陕西绿源地热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展现先进开发技术。
- 天津工业大学在地热能研究与应用方面也榜上有名。
- 咸阳市天虹基·紫韵东城小区,由咸阳天虹基置业有限公司负责的项目领先业界。
- 沈阳市钓鱼台7号小区,中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的浅层地温能利用成为示范。
温泉之乡即中国温泉之乡,是由中国矿业联合会牵头组织评审的,开始于2003年,旨在树立科学利用和综合利用地热资源的典范,引导人们合理利用矿产资源和保护自然环境,以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经中国温泉之乡和地热能开发利用示范单位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同意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