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8-07-04
建国以后颁布的土地法一共二部。
第一部:
1950年6月30日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第二部:
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并颁布我国第一部专门调整土地关系的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于1988年12月29日七届人大常委第5次会议第一次修正、1998年8月29日九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修订、2004年8月28日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第二次修正。
土地法是指国家调整土地所有、占有、经营、使用、保护、管理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目的是维护统治阶级的土地经济利益,有利于稳定统治阶级的社会经济秩序和政治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