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抄一篇有关美食的作文(350~500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4-10-01
猪肉颂
中国人对动物,一向欺软怕硬。熊虎威武,于是比之于上将;猪羊听话,就可怜被磨刀霍霍。猪的形象,被天蓬元帅八戒一托生,就此奠定。贪吃务得,好色轻浮。其实猪既易饲养,又很听话,若没它舍身相助,千年来的饮食结构不知从何谈起。所以我们人类对猪,真是有些忘恩负义。
猪,曾经风光过:古人太庙祭祀,猪总是少不了的,后来民间结拜兄弟,也要拿个猪头放着,也许因为猪头比人更通上天智慧?但是一过了贫寒期,士大夫纷纷把猪抛弃,中医咬文嚼字,以为“凡肉有补,唯猪肉无补”,认为猪肉全是反面作用,无非生痰虚气。可是有力气在那里翻医书的诸位,都是饱暖无虞的。市井小民还来不及调和五脏阴阳,先满足舌腹之欲吧——所以猪肉惠及民间,人见人爱。
苏轼在黄州写猪肉,“贵人不肯吃,贫人不解煮”,这大概是猪肉的症结所在。贵人不肯吃前头言过,贫人不解煮才是关键。鸿门宴樊哙在项羽面前大吃生猪肘子,常人见之要惊倒了。传说中的仙人或显贵,偶尔吃吃孔雀舌之类清贵食品,却少见吃猪肉的,因为是平民的材料。猪本身因为脂肪厚的缘故,有腥臭味。西方人中即使是非伊斯兰教徒也不爱吃猪肉,大概就在于此。
有名的德国咸猪手,盐渗得重,味入得深,一方面选料极精,一方面尽量加盐,仿佛不如此无法遮盖猪肉的本来面目,如果贴骨的肉也咸香结实,那就算合格。除此之外,西方吃猪肉,最爱的是培根,也就是烟肉。此肉如今有名,大有喧宾夺主,压倒大贤弗朗西斯·培根的意思。烟肉是加盐腌制,迎风挂干,加糖与香料,中加烟熏。做法繁杂精细,胜过酿酒,所以好烟肉煎出来咸香适口。显然如此处理过的东西,叫猪妈妈来认也面目全非了。
西班牙人做火腿有名,比起烟肉来多少手下留情,没有把猪肉们烟熏妆到面目全非,但品其手续,还是离不了盐腌风干一流。不过据说西班牙人做火腿选猪如选美,身材肥瘦、肉质都讲究,所以风干完了,可以油煎,也能生吃,很合鸿门宴的格调。
话说回来,我国对付猪肉,就厉害得多。云南、浙江的火腿天下知名,照例粗盐揉过,挂起风干,鲜红结实。传说浙江制腿,还懂得用条狗腿挂在其间,以取其鲜味。只是我国火腿大多用来做借味菜,比如火腿拌芥菜,是民国时世家公子们喝粥的陪衬,类似于《红楼梦》里的野鸡拌咸菜。真当主菜,大概就是蜜蒸火方之类。
除了火腿,中国百姓对付猪肉别有绝技。苏轼说“贫者不解煮”其实小看了人民的智慧。《水浒传》中,鲁达去找镇关西的茬,一张嘴就是肥肉臊子、瘦肉臊子、寸金软骨,镇关西也很体贴地说:“瘦肉臊子回去包馄饨,肥肉臊子何用?”虽然《水浒传》是写元明际生活,但按《梦梁录》记,“杭城内外,肉铺不知凡几”,而且已经有臊子肉之类名目,可见宋时市民百姓很知道开发猪肉的用途。《金瓶梅》里,宋惠莲将一条硬柴来煮猪肉,煮得皮化肉烂,然后猛加葱姜作料,请太太们蘸吃。这做法很靠火功,入口即化,酥烂香融。可见猪肉也听话,好比八戒见了美女妖精:要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同样是要用到蒜和水煮,有名的下酒菜蒜泥白肉就很平民。我有东北朋友、四川朋友、山东朋友纷纷声称蒜泥白肉是他们本地菜,他们的说法也不尽相同。同样是水煮后蘸上华丽配料,有的说是高火急煮,再用凉水激过,取其冷韧;有的说是慢火煮至酥烂,沥水后切片来吃,风骨大不相同。说到底同样一份片肉细薄的蒜泥白肉,可以演化出冷韧轻脆、爽嫩柔滑、酥烂利口等多种特点,实在听话。
白煮之外,猪肉的其他套路有大同小异处。上海做腌笃鲜,是鲜猪肉、咸肉与笋一起白煮,取笋与咸肉之香,企图把猪肉衬托成翩翩佳公子。湖南红烧肉,煸干后加辣椒,炽焰焦红,香辣霸道夺人之魂。浙江、广东、福建、四川都有扣肉(四川曰烧白),说来无非一个字:蒸。水汽氤氲,肉融脂化,浙江再加梅干菜,与肉的油脂相得益彰,终于达成完美化学反应,入口即化,甜香酥人。苏式红烧肉就是多水纯炖慢熬,一如苏轼说东坡肉的诀窍:“待他自熟莫催他,火候足时他自美。”

最后一总结,其实中外对付猪肉,大抵两招,一是风干盐腌,一是水煮夺味。如其他炒、煎、炸法,也是重味大料,绝少平淡的。大概猪肉原味,并不好吃,但性格随和,宽厚肥硕,也就随你左右摇摆了。我那位声称蒜泥白肉是川菜的四川朋友,还说过一猪多吃之法:猪皮用来炸成脆皮(类似于烤乳猪),猪肉煮完,一半用来做蒜泥白肉,一半回锅就成了回锅肉。真所谓“猪的全身都是宝”,上下都要利用到,这么“超度”一头猪也算是不浪费一星半点了,虽然猪自己未必喜欢这样。如是,猪肉未必登大雅富贵之堂,但为小民百姓所喜,为它发明了如此之多的吃法。如此随意摆布、脂厚香浓,而又能满足人类对热量那原始热情的好东西,谁不爱呢?
秋日里的蛋糕树
一开始,当他把盐和胡椒撒在番茄上的时候,她正在往自己碟子里的番茄撒糖。
“你们怎么会这么吃番茄?”他和她异口同声地问对方。蓝眼珠眨眨,黑眼珠也眨眨,当下做了交换食物的决定。“太奇怪啦!”是对彼此饮食的评价。
每个周末厨房里都会有这样的对话。他会用奇怪的小刷子刷蘑菇,被她嘲笑是典型的“一个萝卜一个坑什么都要配个专用工具”的德国人;她会在烧肉汤之前把所有的肉都冲洗一遍,被他讥讽为“对屠宰场卫生状况没有信任感的需要心理安慰”的中国人。
有时候她的男友会从另外一个城市来看她,他的土耳其女友也会来,四个人开一瓶红酒,关了灯,点上蜡烛,讲故事。
更多的时候,是她和他相处的日子。同住,是很简单的关系。不需要怎么深刻的相处,不过吃喝玩乐,然后所有账单平分。
有时候看书忘了时间,就叫一份比萨饼,两个人分了吃。
无聊时候一起看电视里的球赛,手里拿一瓶啤酒,看着看着就歪在了地上。
彼此提醒不要忘记买卫生纸和清洁剂。去洗衣店的时候为了节约就带上对方的脏衣服一起洗。在对方忘记的时候关上走道里的灯。一起刷墙,厨房奶黄色,起居室橘黄色,她的卧室米色,他的卧室红色。
关上门谁都不打搅对方,忙起来早出晚归几天都见不到对方。
高兴时候他会弹弹贝司,放激越的金属摇滚,她听不懂歌词,但是也会跟着摇头晃脑在地板上狠狠跳跃。
孤独时候她会在黄昏坐在阳台上,迎着夕阳弹吉他,唱寂寞在唱歌轻轻的狠狠的。他听不懂歌词,就在一旁静静地抽一支烟,看她脸上隐隐的忧伤。
他转身去厨房忙碌。“女孩子忧伤的时候需要吃甜品,但是我觉得巧克力不是唯一的选择。”他端出亲手做的蛋糕的时候这样说。上面缀着夏日的草莓,清新可口。
她感激在心,在有空的时候,费了力气包粽子给他吃。从荷兰买来的粽叶,泡在酱油里好久的泰国糯米,特别挑选的咸肉,虽然最后的成品味道不那么正,也算是中国特色的食物。她告诉他,在上海她最喜欢吃的是蛋黄粽。
夏季过后,他毕业搬走,那时她在北欧旅行,连道别都是用短信。她有了新同住者,一个德国女孩。她也不觉得生活有什么变化。
有一天,收到了他的明信片,居然是上海的东方明珠电视塔。
“我在毕业旅行,这里街边小摊的菜都比你做的好吃多啦。我吃到了你说过的叶子里的蛋黄糯米团,可是我怎么觉得,你做的糯米团比这里的好吃呢。我有东西给你,请去植物园六号区的树下领取。如果你又想唱歌,可以去那里唱。”
她坐了车,去到植物园。六号区,四下无人,只有树。一阵风吹来,有香气。她转了一圈,抬头看见满树都是微微发红的树叶。

她想起这里他们来过。那时他说这些树叫做蛋糕树,她笑:“为什么叫蛋糕树,到了秋天,上面都结蛋糕吗?”“差不多吧,它们的叶子会发红,渐渐卷起来,这种时候,会有微微的香气,就像刚刚烤好的蛋糕一样。”“真的?”“等到秋天,你就知道了。” 这是他要送给她的蛋糕。他还想守护她偶尔的忧伤。
她突然很想念他—原来生命里,某时某地,已经和你,有过默契和相伴。
有些甜蜜的回忆,是单纯的美好的陪伴,是干净的温润的牵挂,不必是爱情,也叫做幸福。只是要等到时间流过,才能明白。
她在这秋日里的蛋糕树下,呼吸着肆意弥漫的记忆的香气。直到夕阳落下,植物园里只有轻轻的风声,和无尽的蛋糕香。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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