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万旗科技有限公司第二章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程序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7-08

成都万旗科技有限公司的第二章内容涉及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的程序。首先,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有权向大会提出法规案,由大会审议。政府、专门委员会和十人以上联名的代表也可提出,经过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议程。法制委员会在审议时需邀请提案人参与并听取意见。


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政府和专门委员会提出的法规案可先提交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再提请市人代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审议的法规案,应在会议前一个月发给代表。大会全体会议听取提案说明后,由各代表团进行详细审议,提案人需回应代表团的疑问和要求。


地方性法规案经过法制委员会统一审议,根据各代表团和专门委员会的意见进行修改,然后提交主席团决定。必要时,主席团常务主席会组织讨论并报告意见。提案人在法规案审议过程中享有撤回权,并可在表决前提出。


地方性法规草案经过多次审议和修改后,由法制委员会提出表决稿,经全体会议通过。通过的法规由主席团公告并备案。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的程序类似,但由主任会议负责,经过两次会议审议和公布征求意见后决定。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有关规定,制定《天津市地方性法规制定条例》。该《条例》经2001年1月16日天津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4次会议通过;根据2008年5月22日天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关于修改〈天津市地方性法规制定条例〉的决定》修正。《条例》分总则、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程序、地方性法规解释、其他规定等6章46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6年4月28日天津市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5次会议通过的《天津市地方性法规制定程序若干规定》予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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