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审判战犯结局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5-30

1945年9月2日,日本外务大臣重光葵和参谋总长梅津美治郎在“密苏里号”战列舰上代表天皇和陆海军部签署无条件投降书,标志着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战犯的序幕拉开。1946年1月19日,麦克阿瑟颁布《特别通告》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东京正式成立法庭,开始对28名甲级战犯进行审判,包括东条英机等知名人物。


审判从5月3日开始,持续两年多,共开庭818次,涉及419名证人和4336份证据。1948年11月12日,长达1231页的判决书宣读完毕,认定日本在1928年至1945年间的内外政策旨在侵略。审判结果分四个阶段:


结局一:东条英机等7人被绞死,如南京大屠杀主犯谷寿夫;结局二:8名战犯获无期徒刑,如铃木启久;结局三:部分战犯被宣布“无罪”或赦免,如冈村宁次;结局四:“东山再起”,如甲级战犯岸信介获释放并担任公职。


值得注意的是,审判并非所有战犯都受到公正处理,部分因政治因素被从轻处理,甚至免于追究。中国军事法庭对侵华日军的处理也受到了国内政治影响。1956年,中国政府根据战犯的表现,陆续宽释了在押战犯,一些战犯甚至重新获得政治地位。




扩展资料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由中国、苏联、美国、英国、法国、荷兰、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菲律宾各1名法官组成,共11名;11国又各派检察官1人。澳大利亚法官 W·F·韦布任庭长,美国律师J.基南任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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