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志工作条例简介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09

地方志,作为一项承载丰富历史与现实信息的资料性文献,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不仅记录了我国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变迁,更是连接中华文明的传统纽带,展示了当代中国的风貌。对于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地方志具有不可替代的存史、教育和决策支持功能。


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发布了《地方志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467号),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全面规范地方志工作的国家级法律,标志着我国地方志工作告别了无章可循的阶段,进入了依法编纂的新纪元。自那时以来,经过30年的蓬勃发展,全国范围内已编纂出版了三级新编地方志书6700多部,行业志、部门志约2万余部,山水名胜志400多部,地情书超过7000部;同时,地方综合年鉴也达到了1500余种;旧志的整理与影印出版更是达到了2000余部之多。此外,修志队伍规模宏大,建立了400多个地情网站,形成了一个包括2万多名专职修志人员和100多万名兼职人员的庞大阵容。


这些成就表明,地方志工作条例的出台对于推动我国地方文化传承与社会发展起到了关键作用,并且将继续为未来的学术研究和决策制定提供丰富的历史资源。


扩展资料

二○○六年五月十八日总理 温家宝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公布《地方志工作条例》并即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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