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不可以随意无限制制造货币。
人民币的发行属于国家的宏观调控,不能随意印制。具体如下:
货币发行有双重含义:
一是指货币从中央银行的发行库通过各家商业银行的业务库流向社会;
二是指货币从中央银行流出的数量大于从流通中回笼的数量。
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掌握本国货币发行权,又称为“发行的银行"。
人民币的具体发行由中国人民银行设置的发行基金保管库(简称发行库)来办理。
扩展资料:
人民币的发行程序大致分为四步:
(1)提出人民币的发行计划,确定年度货币供应量。每年由人民银行总行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货币发行和回笼计划,报国务院审批后,具体组织实施。包括负责票币设计、印制和储备。
(2)国务院批准人民银行报批的货币供应量计划。
(3)进行发行基金的调拨。发行基金是中央银行为国家保管的待发行的货币。它是货币发行的准备基金,不具备货币的性质,由设置发行库的各级人民银行保管,总行统一掌管,发行基金的动用权属于总库。
(4)普通银行业务库日常现金收付。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