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众所周知,山东省是我国第一化工大省,山东省危废的产生量,也一直处于全国前列。可以预见,未来山东危废市场将迎来利用处置能力的大量释放,区域性结构性危废处理能力不足问题也将得到解决,围绕危废物料来源的竞争将加剧。
众所周知,山东省是我国第一化工大省,从1992年至今,化工经济总量连续28年位居全国首位,化工生产企业规模一度达到9000多家,是全国拥有工业大类较多的省份。
与此相应的是,山东省危废的产生量,也一直处于全国前列。针对产废企业众多的实际情况,山东省高度重视危废利用处置设施尤其是综合处置设施的科学规划和建设。早在2018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就印发了《山东省打好危险废物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2018—2020年)》,要求到2020年,全省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体系,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布局趋于合理,处置能力与危险废物产生种类和数量基本匹配,基本实现全省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
山东危废现状
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和管理的意见》(鲁环发〔2019〕113号)要求,《山东省“十三五”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鲁环函〔2017〕452号)中已经开工建设的项目,限期完成;尚未开工的项目,不再硬性要求按规划实施,改变为投资引导性公告的方式落实。
公开数据显示,2019年,山东危废产生量大于5000吨的工业企业有190家,其中已有102家通过自建危废利用处置设施或现有生产设施,自行利用处置部分危废。32家年产生危废1万吨以上的工业园区中,有18家已建成危废处置设施。目前,山东省已建成运行31处危废综合处置中心,形成综合处置能力的合理布局。全省166家企业自建危废内部利用处置设施,总利用处置能力达到674.6万吨/年。
2019年,山东危废产生1045万吨,其中,工业危废1035.4万吨、医疗废物9.4万吨、实验室危废约0.18万吨;2019年山东共利用处置危废1150.8万吨(含利用处置往年贮存量),其中,企业通过生产设施或自建危废利用处置设施自行利用处置581.5万吨,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569.3万吨”。
2019年,山东16市中,危废产生量(与地市统计量略有差异)超过50万吨的有8个:烟台(215.3万吨)、滨州(158万吨)、淄博(110.3万吨)、临沂(91.5万吨)、日照(91.4万吨)、济南(80万吨)和菏泽(70.5万吨)、东营(50.6万吨)8个市,共867.6万吨,占全省的83.8%。
从工业危废产生量的类别看,产生量前10位的类别有:精(蒸)馏残渣(247.1万吨)、废酸(200.4万吨)、无机氰化物废物(180.9万吨)、废碱(78.2万吨)、表面处理废物(65.6万吨)、焚烧处置残渣(59.7万吨)、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51.1万吨)、医药废物(37.1万吨)、有色金属冶炼废物(22.2万吨)、有机氰化物废物(13.9万吨),共956.2万吨,占全省的92.4%。
可以预见,未来山东危废市场将迎来利用处置能力的大量释放,区域性结构性危废处理能力不足问题也将得到解决,一些地区过高的危废处置价格将难以持续,市场将进入平稳发展阶段,行业投资热度降温,围绕危废物料来源的竞争将加剧。新危废项目将带来企业技术和管理水平的总体提升,对原有设施陈旧、技术落后、管理不规范、规模不适宜的经营单位也将产生较大的压力。
据山东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6月底,山东危废经营企业总利用处置能力1466.4万吨/年,其中利用能力1118.7万吨/年,危废利用处置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单从总利用处置能力来看,山东危废处置能力明显已经过剩。
危废因种类繁多,需要采用不同的处置技术。我国90%以上危废处置企业仅能处置5种以下危废种类,供需种类错配的现象较为严重。山东为实现危废处置能力总体匹配、省域间协同合作、特殊类别全国统筹的危废处置体系,同时也为促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引导企业市场行为和社会资本理性投资,要求辖区内各市生态环境局定期发布投资引导性公告,向社会公开各类危废处置能力缺口,提高危废处置效果,完成区域内危废综合利用能力趋向合理布局的目标。
目前,山东危废产量前五城市,烟台、滨州、淄博、临沂、日照均已发布危废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投资引导性公告,引导社会资本有针对性地投入危废处置项目建设。
以下由山东5市分别发布的危险废物投资引导性公告整理:
烟台
2018年烟台市共产生30大类危废约293万吨,其中产生量最大的为黄金冶炼含氰尾渣(78%);共9大类危废年产废量1万吨以上,占产废总量的98%。从贮存量看,含氰尾渣贮存量大,约占到总贮存量的99%。
截至2019年10月底,对于山东省“十三五”危废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内项目,已建成29个,在建1个(危废填埋场,规模1万吨/年)。规划外建成项目2个(自利用),在建项目1个(水泥窑协同处置,规模10万吨/年)。
要求自建配套焚烧设施。年危废产生量大于5000吨的企业和1万吨以上的工业园区(化工园区、工业集中区等)应配套建设集中焚烧设施。支持其他有条件的化工园区配套建设危废处置设施;鼓励大型产业基地配套建设危废处置设施;鼓励产生量大、种类单一的企业和园区配套建设危废收集、贮存、预处理和处置设施;鼓励危废产生企业自建危废综合利用或处置设施,并提供对外经营服务。
严格执行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标准规范,新(改、扩)建集中焚烧设施总设计处理规模不得低于1万吨/年,其技术优先采用回转窑焚烧炉或其他技术更成熟、自动化水平高、运行更稳定的焚烧设施。
滨州
2019年,滨州市共申报危废产生量161万吨,其中,企业自行利用处置88.95万吨,委托利用处置66万吨。从贮存量看,2019年末全市贮存量22.17万吨,较2018年贮存量增加5.87万吨,主要贮存危废类别为有色金属冶炼废物(HW48),新增贮存量7.78万吨,占总贮存量的83.68%。
2019年产生的危废涉及类别28个,超过1万吨的危废类别有7个,按产生量由大到小排序依次为废酸、精(蒸)馏残渣、有色金属冶炼废物、焚烧处置残渣、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农药废物、含铅废物,共计157.77万吨,占全市总产生量的98%。
滨州市现有危废经营/处置企业25家,包括已获得危废经营许可证企业20家,试运行2家,豁免利用企业2家,拟申请试运行企业1家。全市现有总处置能力141.41万吨/年(不含企业自行利用处置能力),其中焚烧5.65万吨/年,物化3.24万吨/年,填埋17.12万吨/年,利用115.4万吨/年。
截至目前,滨州市在建危废利用/处置项目2个,总设计规模16.35万吨/年。其中,焚烧规模8万吨/年,物化规模5万吨/年,填埋规模3.35万吨/年。
为进一步加快贮存大修渣处置进度,现有处置单位拟增加处置能力,由10万吨/年增加至20万吨/年。此外,目前规划拟建项目4个,总设计规模56.8万吨/年,其中利用规模35.5万吨/年,焚烧规模9.3万吨/年,物化规模12万吨/年。
在建及规划拟建利用处置项目建成后,全市集中利用处置能力为224.56万吨/年。其中,焚烧能力为22.95万吨/年,物化能力20.24万吨/年,填埋能力30.47万吨/年,利用能力150.9万吨/年,危废集中处置和利用能力已满足需求。
基于以上情况,滨州原则上不再批准新建危废处置类建设项目,不再批准建设废酸、废矿物油类、废活性炭、含铬废物等利用类建设项目;严格限制其他危险物利用类建设项目;鉴于当前我市固体废弃物处置和利用能力已饱和,原则上不再审批固体废弃物处置项目。确需办理的其他危废和固废利用建设类项目须由市发展改革、生态环境、行政审批服务等部门会商审查同意后方可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淄博
2019年淄博市共申报产生危废111.53万吨,涉及28个危废类别。其中,企业自行利用处置79.63万吨,委托利用处置35.58万吨,年末贮存量2.43万吨。年初贮存量为6.11万吨,比年初贮存量减少3.68万吨。
产生量超过1万吨的危废类别有11个,危废产生量为109.08万吨,占全市危废产生量的97.8%。根据危废产生量排序,依次为废酸、医药废物、焚烧处置残渣、废碱、有机氰化物废物、精(蒸)馏残渣、含有机卤化物废物、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有机树脂类废物 、废催化剂。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27家企业建有危废自行利用处置设施,总规模111.43万吨/年,其中利用规模78.42万吨/年,焚烧规模26.99万吨/年,物化处置规模6.02万吨/年。
全市已建成危废集中利用处置设施29处,综合利用处置能力130.52万吨/年。其中,利用能力114.57万吨/年,焚烧能力7.28万吨/年,水泥窑协同处置能力8.67万吨/年。
全市在建危废集中利用处置项目6个,分别为张店区山东盛日中天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淄川区淄博祖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山东中世嘉新材料有限公司;临淄区淄博首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淄博管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沂源县瑞丰高分子有限公司;总设计规模65.68万吨/年。其中,利用规模37.4万吨/年,焚烧规模2.28万吨/年,水泥窑协同处置10万吨/年,填埋规模5万吨/年,物化规模11万吨/年。
规划建设项目2个,分别为淄川区山东易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高青县中再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总设计规模18万吨/年,其中,利用规模4万吨/年,焚烧规模3万吨/年,填埋规模8万吨/年,物化规模3万吨/年。
已建、在建及规划危废集中利用处置能力总计214.2万吨/年。
在建及规划集中利用项目建成后,全市集中利用能力为155.97万吨/年。其中,废矿物油21万吨/年;废活性炭6.39万吨/年、废催化剂42.74万吨/年、有机溶剂、焦油类40.84万吨/年,远大于2019年废矿物油类6.44万吨、废活性炭0.6万吨、废催化剂1.07万吨、有机溶剂、焦油类9.47万吨的产生量。以上类别危险综合利用能力已满足利用需求。
在建及规划集中处置项目建成后,全市集中处置能力为58.23万吨/年。其中,焚烧能力为12.56万吨/年,水泥窑协同处置能力18.67万吨/年,填埋能力13万吨/年,物化能力14万吨/年,集中处置能力已基本满足需求。
基于以上情况,淄博原则上不再批准建设危废处置类建设项目,废矿物油、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有机溶剂、焦油类危废利用类建设项目。
临沂
2019年临沂共产生33大类危废约91.5万吨,其中废碱占据47.19%。1万吨以上类别有废碱、无机氰化物废物、精(蒸)馏残渣、焚烧处置残渣、医药废物、表面处理废物、废酸、其他废物。
截至2020年3月底,已建成项目40个(包含危废收集、利用和处置项目),年利用处置能力约222万吨;在建项目9个,年利用处置能力约36万吨。
危废经营许可证:2019 年,临沂共有 20 家危废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除光大绿色环保与创业环保集团外,其余持证公司均是山东本土企业。
要求自建配套焚烧设施。年危废产生量大于5000吨的企业和1万吨以上的工业园区(化工园区、工业集中区等)应配套建设集中焚烧设施。支持其他有条件的化工园区配套建设危废处置设施;鼓励大型产业基地配套建设危废处置设施;鼓励产生量大、种类单一的企业和园区配套建设危废收集、贮存、预处理和处置设施;鼓励危废产生企业自建危废综合利用或处置设施,并提供对外经营服务。加快推进煤焦油、金属表面酸(碱)洗处理污泥、废包装桶、高浓度废盐等部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对其他类别危险废物,以优化现有利用处置能力、匹配临沂市产废规模为主。
日照
在日照发布的投资引导性公告中,虽并未提及危废具体数据,但却更为直观的表述了投资性建议:
1、日照已建成的危废集中处置焚烧设施和填埋场已实现与危废产生量、产生类别相匹配,且远远超出,因此不再受理新(扩)建集中处置焚烧设施(年危废产生量大于5000吨的企业自建配套焚烧设施除外)和填埋场项目。
2、目前,日照在建(运行)项目主要有废矿物油、废漆渣、含锌废物综合利用处置能力已基本满足实际需求,以上几类危废综合利用处置项目不再建设。
3、鼓励开展飞灰资源化利用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加快飞灰利用处置项目建设。
此外,山东5大产废城市均提出:
1、提升现有危废产生单位生产工艺和自行利用处置水平
鼓励石化、化工等产业基地、大型企业集团根据需要对现有自建危废利用处置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建设高标准的危废利用处置设施。支持大型企业集团跨区域统筹布局,集团内部共享危废利用处置设施。
2、鼓励经营单位做大做强,第三方投资参与危废利用处置建设
鼓励利用处置危废的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推行危废专业化、规模化利用,建设技术先进的大型危废焚烧处置设施,降低可焚烧减量的危废直接填埋量。
管中窥豹
由于危废处理行业的资质和区域壁垒较强,危废几乎被“封闭”在了它所生产的地方,也正因如此,我国的危废行业,完全可以“见一叶而知深秋,窥一斑而见全豹!”。山东作为全国产废大省,其政策、市场等在危废行业均具有较强的示范作用。
从上述山东5个产废城市的产生量和处置能力来看,2020年各市已建成的危废焚烧处置能力均已能够满足或超出当地危废焚烧处置的需求,集中填埋能力略低于产废规模;废油再生能力、表面处理污泥再生能力、废酸废碱再生能力已远超产废规模。
加上规划在建项目,这5个城市危废处置能力均处于过剩时期。但随着山东危废利用处置能力的大量释放和政府调控,区域性、结构性处理能力不足的问题将进一步得到解决,同时各市也在积极统筹跨区域布局,鼓励行业龙头企业跨区并购,实现省内处置能力合理布局。预计到今年年底,在山东加快补齐"短板" 打好危废治理攻坚战的行动下,全省将基本实现危废处置能力与产生量、产生类别相匹配,初步实现域内能力总体匹配、省域间协同合作、特殊类别全国统筹的危废处置体系,综合利用能力趋向合理布局。
山东产废前五城市的投资引导公告均提出了,要鼓励危废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支持大型企业集团跨区域统筹布局,集团内部共享危废利用处置设施。在处置能力大于产能的情况下,未来山东危废行业跨区并购将会取代项目新建,成为行业龙头公司跨区域扩张和提升产能的主要途径。
下一步,山东危废经营企业将在,技术、成本、管理、运营等方面进行更为激烈的竞争,危废龙头企业具备资质种类、技术水平、运营经验等多方面的优势,有利于在未来形成规模化协同效应,占领更大的市场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