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过户的法律问题

2011年,我居住地有个单位给内部职工团购房,A有个指标,以*万的价格让给我,当时双方签了个指标转让协议(未公证),我把转让费一次性付清。随后几年,该房产办理过程中所有费用(包括房款,物业,维修基金等所有费用)以及所有手续都是由我支付和办理。去年该房产的不动产证下来了,是A的名字(独自所有),按照现有的法律规定,不动产证下来之前她是无权转让的,所以,我跟她签的那个指标转让协议不受法律保护,我跟她商量让她把房子赶紧过户给我,但因她全家迁到外地了,很不方便,她说让我找个中间人,作为她的委托人,陪我办理房产过户,我咨询她所在地的公证处,说“房产过户委托必须在房产所在地办理”,但今天我到我们本地公证处,公证处说“目前这种房产过户委托不办了”,我傻眼了,想咨询一下懂法律的专家
1,她目前居住地公证处,以“房产过户委托必须在房产所在地办理”为理由不给办理过户委托,但我们市的公证处也不给办理,该房产名义所有人又不在本地,我该怎么办?买房子钱是我出的,但证不是我的名字,我该怎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专家帮我支支招!
2,如果我跑到A目前的居住地,跟她一起去公证处,不办过户委托公证,只办一个证明,就是让她证明买这套房子所有的钱都是我出的,然后拿到本地法院,通过法院要求房产部门认可我的所有权,申请把房产改成我的名字,可以不可以?

你的问题我刚好处理过,现在回答如下:
总而言之是尽快协调A与你办理过户手续,方法有三:1、A亲自回来和你办理,办理过户手续并不复杂,可提前咨询房管部门准备好相关资料,A仅需到场即可,一般半天就可办理完毕;2、如A所说,去公证处办理委托,委托第三方代为办理。你问题中所说,要在不动产所在地办理,是因为公证处也有受理范围的限制,但是公证处的这个受理范围并不百分之百不能突破,可以再继续做工作。另外,公证处是每个区有区公证处,每个市有市级公证处,每个省有省级公证处,建议这三个公证处都问一下。如果A所在的地区的公证处确实不给办理,也没有必要再到不动产所在地办理,因为A既然能到不动产所在地,那就可以直接到不动产所在地的房管部门办过户,没必要再办公证委托。
3、上述两个办法均无法办理,你可以去法院起诉A,要求确认归你所有、A协助你办理过户手续。并且申请法院查封这套房产,保障顺利执行。你需要准备的证据有:指标转让协议、所有缴费的单据和凭证、现在房子由你控制的证据以及A所签的购房合同、房产证等。A可以委托律师或亲属出庭应诉,不必自己前来应诉。你这种情况属于借名买房,只要没有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比如,转让经济适用房名额,一般不予保护),一般都会实际所有人为出资一方。判决后,你申请执行,法院去房管局下协助过户手续,你自己就可以去办过户了,这样你需要多支出诉讼费和执行费。当然,A也可以与你达成调解,而不用法院判决,法院向你们出具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效力,均可以申请执行)调解还可以减半收取诉讼费。
最后,建议尽快过户,因为现在房子在A名下,A可以出售、抵押,A涉及诉讼的,债权人还可以查封这套房产,这三种情况对你均不利。
指正一下,你说的指标转让协议不受法律保护,不完全正确。只要是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都是有效的。当时无权处分,事后取得相应权利的,也有效。
手机打字多有不便,如有没说清楚的,可以向我补充提问,希望对你有帮助。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2-25
第一个问题:对方住所地的公证处没问题。房屋过户必须房主本人在场,即使做公证也要在房屋所在地的公正机构。

第二个问题和第一个问题的后半段其实是一样的。目前为止,你只能证明自己是出资方,无法证明自己是产权人。在这个前提下,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是出资人,即相应的票据、银行流水、对方出具的证明(这个可以不去做公证,因为没什么意义)。但是,无论如何,因为我们国家采取不动产登记管理制度,所以房子的所有权人是对方,只要不过户,房子都是对方的。最多只能证明对方欠你钱,而不是房子。
最后,你所说的到本地法院怎么样,实质就是跟房屋的产权人打官司,拿到判决以后再去房管局改名。也是一种有效的途径。
房屋过户三种途径就是:产权人亲自去改名、公证和法院判决,三种途径你都提到了,但是除了走民事诉讼方式以外,都需要产权人亲自出面。
第2个回答  2019-02-25

《公证法》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第十二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事务: (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 (二)提存; (三)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 (四)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五)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你申请公证的内容有问题,第十三条,公证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 (二)毁损、篡改公证文书或者公证档案; (三)以诋毁其他公证机构、公证员或者支付回扣、佣金等不正当手段争揽公证业务; (四)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五)违反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公证费; (六)法律、法规、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根据房地产管理法38条规定,未办证的不得转让。

你应该申请的事,找个委托人把她的房子委托卖给你,掩盖掉你出钱的那些内容,否则公证处不会给你公证,你出钱的内容的。

第3个回答  2020-12-08

房产如何过户?

第4个回答  2019-04-22
国内当然是定荣家了,目前在国内项目最多,规模最大,质量目前也是最好的,只是价格比很多小公司贵点,但是比较靠谱,没有套路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