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开证行审核单据发现不符时,应如何处理?求答案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3-10-30
根据《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规定: 开证行审核单据发现不符时,应在收到单据的次日起五个营业日内将全部不符点用电讯方式通知交单人。该通知必须说明单据已代为保管听候处理。同时商洽开证申请人,开证申请人同意付款的,开证行应即办理付款,开证申请人不同意付款的,开证行应将单据退交议付行或将信用证正本、信用证修改书正本及单据退交受益人。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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