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什么规定的责任是做好民族地区工作长久之策固本之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3-10-11

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宪法规定的责任是做好民族地区工作长久之策固本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第四条公民有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权利;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国家为公民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供条件。

普通话是现代汉民族的共同语,是现代汉语的标准语,是现代汉民族各方言区之间进行交流的工具,也是我国各民族之间进行交流的工具,即我们国家的通用语言。

规范汉字是指经过整理简化并由国家以字表形式正式公布的正体字、简化字以及未经整理简化的传承字。以规范汉字为公务用字,是指国家的所有公文、印章、标牌、指示牌以及公务用名片等,均应依法使用规范汉字。目前社会用字不规范的现有有下面四种表现:写错别字,使用不规范的简化字,使用已被淘汰的异体字,滥用繁体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订。

宪法修订历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于1949年9月29日颁布,具有临时宪法的作用。随后起草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历经四部,均以相应的年号作为区别。一般默认的宪法为最新版本,即八二宪法的2018年修正版。

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选举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并且通过了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49年颁布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宪法,却为宪法的订立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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