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个人开垦的土地村里能收回吗 我爸爸20多年前开垦的土地, 然后现在村里要收回去建立工厂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1-04-24
首先《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即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按你说的个人开垦的土地应属于未利用地,国家鼓励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开发未利用地。同时规定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个人长期使用(最长不超过50年)。因此你爸爸开垦的土地是否是集体所有还是国有很关键。
如果是开发的是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地,村里要收去建工厂,应按国有土地出让办理,同时你有权索取补偿(青苗补偿及其他)。
如果开发的是以确定是集体所有的土地,村里要收去建工厂,应按征地办理,如涉及农用地的应办理农用地转用。同时你有权索要补偿(安置补助、青苗补偿及其他)
总之,村里不能无偿收回,因为你使用的土地不属于《土地管理法》规定无偿收回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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