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万历年间谁辅佐皇帝进行万历新政推行一条鞭法平均复议使得国库见风内外安

如题所述

明朝万历年间辅佐皇帝的是张居正。张居正当然是内阁首辅,他掌握着朝政,让国家改革,是明朝变得更加强大起来。

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进士。龙庆元年(1567),任民政大臣、部长助理、东阁大臣。后来,他被调到内阁,担任助理秘书和民政委员会主任。龙庆六年(1572年),高功为晋中期纪子甸朝廷的第一副官、高级学者。

所有的军事和政治事务都由张居正统治。张居正担任第一副内阁成员达十年之久,并实施了一系列改革措施。

财政上,清战时,实行“一鞭法”,总付、服、全用银钱支付,“太仓谷子可供养十年,周庙强积金,至400多万”;在军事上,他派戚继光、李成良等将军到城北,并利用凌云义、尹正茂等人在西南镇压叛乱。

对干部进行综合考核,对各级干部实行“考成法”考核。

扩展资料:

万历元年(1573)11月,张居正实行“试入法”,明确了自己的职责。他控制着6个部门之下的6个部门和6个内阁之下的6个部门。对于要做的任务,要有一个明确的概念,从内阁到六科,从六科到政府。

已经改变了认真的监督者的短促,听众的短促,以及持续的拖延。《监察法》的实施,提高了各级部门的工作效率,明确了责任和奖惩,使得政府颁布了“千里之外,从天而降,从天而降”的法令。张居正执政的目的是“富国强军”,这贯穿了他改革的始终,实行科举的最大成就也在此。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张居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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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9-30
明朝晚期,政治腐败,边防松弛,明王朝财政困难,民穷财竭。为了改变这种情况,隆庆二年(1568),张居正向明穆宗上了一封《陈六事疏》,试图革除嘉靖以来的各种弊端。张居正提出的改革主张主要有“省议论”(少发议论,多干实事)、“振纲纪”(加强法纪,统一号令)、“重诏令”(令行禁止,提高效率)、“核名实”(严明考课,选拔人才)、“固邦本”(轻徭薄赋,安抚民众)和“饬武备”(训练军队,严守边防)等。虽然在当时的情况下,由于种种原因,这些主张未能付诸实施。但是我们可以看出这是张居正改革的最初蓝本,可以说,这是张居正进行全面改革的前奏。隆庆六年(1572年),明穆宗驾崩,年仅九岁的明神宗继位。由于得到了太后和皇帝的支持,张居正按照自己的治国理念,大刀阔斧的推行改革,于是,万历新政以崭新的面貌登上了历史舞台。

一、整顿吏治,推行考成法。

(一)推行考成法

对于考成法的内容,张居正作了这样的阐述:凡六部、都察院遇各章奏,或题奉明旨,或覆奉钦依,转行各该衙门,俱先酌量道里远近,事情缓急,立定程期,置立文簿存照,每月终注销。除通行章奏不必查考者照常开具手本外,其有转行覆勘,提问议处,催督查核等项,另造文册二本,各注紧关略节及原立程限,一本送科注销,一本送内阁查考。该科照册内前件,逐一附簿候查,下月陆续完销,通行注簿。每于上下半年缴本,类查簿内事件,有无违限未销。如有停阁稽迟,即开列具题候旨下,各衙门诘问,责令对状。次年春夏季终缴本,仍通查上年未完,如有规避重情,指实参奏。秋冬二季,亦照此行。又明年仍复挨查,必俟完销乃已。若各该抚按官奏行事理,有稽迟延阁者,该部举之。各部院注销文册有容隐欺蔽者,科臣举之;六科缴本具奏有容隐欺蔽者,臣等举之。如此,月有考,岁有稽,不惟使声必中实,事可责成,而参验综核之法严,即建言立法亦将虑其终之罔效,而不敢不慎其始矣。致理之要,无逾于此。(考成法规定:凡是都察院、六部等中央部门,把皇帝谕旨及各类公文转发地方政府,须事先酌量路程远近,规定处理程序与期限。发文与收文部门必须设置收发文登记簿,每月的月底都要办理注销手续。至于重要公文,例如朝廷要求复勘、提问、议处、催督、查核的事项,必须另外编造处理文册,注明公文内容提要和规定处理程限,一式两份,一份送六科,一份送内阁。六科收到处理文册后,必须逐一核查,如果查明耽搁拖延,立即上报内阁,同时责令地方政府讲明原因。下一年还得通查,直至注销为止。在这个流程中,如有不按照规定执行的官员,必须追究责任。巡抚、巡按拖延耽搁,由六部举报;六部、都察院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由六科举报;六科如有隐瞒欺骗,由内阁举报。这样一环扣一环,每个月都有考核,每一年都有稽查,以前敷衍塞责的现象,就有可能杜绝。)这样就形成了一个自上而下的考成系统:由内阁稽查六科,由六科稽查六部、督察院,由六部、督察院稽查巡抚、巡按,建立起健全的行政运作系统。

通过以上材料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张居正对公文处理的过程作了具体而详实的规定。这就是由中央各部把拟办的公事一律登记造册,分别制成一式三份的公文薄:一本留部作底本;一本送六科备案;一本交内阁查考。大小事务按照轻重缓急,路程远近,严立期限,责令完成,逐一注销,如有期满不实的,从严查处。按月进行考成,每年进行总结,吏部通过询事考言,以言核事,以事核效,评定官吏的勤惰,以此提高政府的办事效率和官员的执政能力。

张居正的考成法,收获了非常不错的成效。张居正曾说:“考成一事,行之数年,自可不加赋而上用足。”此外,《明神宗实录》说“自考成之法一立,数十年废弛丛积之政,渐次修举。”(《明神宗实录》卷七一)《明史》则评价说,官场上下“自是,一切不敢饰非,政体为肃。”(《明史·张居正传》)考成法的实行,一方面大大地提高了官吏队伍的质量,另一方面也使朝廷的权力集中于内阁。同时,还保证了国家财政税收的稳定性。

(二)改革驿传制度

驿政和赋役是明中后期财政上最大的弊政,也是贪吏作弊的渊薮。驿递是专为公务活动服务的官方交通机构。嘉靖、隆庆年间,主管部门又乱发勘合,以作人情,用驿者不仅巧立名目,强行勒索,还受商人之贿,大量夹带私货,致使百姓负担加重。针对这种情况,张居正一面重申旧禁,一面制定相关的规章,严加稽查,加强管理。一是非军国大事,一概不准领取通行的堪合;二是大力削减驿站供应;三是严加整顿,杜绝弄虚作假。驿传改革,节俭了财政支出,缓解了财政压力,也大大减轻了百姓的负担
第2个回答  2020-09-30
明朝万历年间辅佐皇帝的是张居正。张居正当然是内阁首辅,他掌握着朝政,让国家改革,是明朝变得更加强大起来。
第3个回答  2020-09-30
应该是张居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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