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4-08-16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市政府批准,我县禄劝一中、禄劝民族中学、禄劝县第一人民医院、禄劝中医院等19家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9名。根据《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相关规定,按照《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二0一二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的通知》(昆人社通[2012]55号)要求,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1. 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通过考试、考核择优聘用。
2. 招聘对象、范围和资格条件: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
(1)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具体条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必须具有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要求:语文岗位二级甲等及以上,其它岗位二级乙等及以上(少数民族相应降低一个等次)。
3. 招聘岗位:禄劝一中、禄劝民族中学等学校招聘高中教师,共招聘59名。
4. 招聘方法和步骤: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笔试和面试)、体检、考核、聘任。
5. 报名时间:2012年5月7日—5月11日。
6. 报名地点:禄劝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
7. 报名咨询电话:0871-8911558,联系人:张光元。
8. 报名所需材料:毕业(学位)证、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解除合同证明(失业人员)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半寸免冠照片2张。
9. 笔试时间:2012年5月19日上午9:00—11:00。
1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11. 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2012年5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12.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13. 体检、考核: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14. 聘任: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教育人才网、禄劝教育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15. 招聘纪律: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考试资格和应聘资格的;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有舞弊行为的;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6. 其他事项:自愿放弃面试、体检、考核资格的情况,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本简章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卫生、安监、药监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1. 招聘范围、对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
2. 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县第一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中心等招聘临床医学、影像、药剂、麻醉等专业工作人员,共招聘18名。
3. 报名时间、方式、审核地点、所需的证件、材料: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现场审核时间为2012年5月23日至25日。现场审核地点: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局人事科。
4. 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考试按不同的岗位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分数即为最终考试分数,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2012年6月15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5. 考核、体检: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考核及体检由县卫生局、县安监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6. 聘任: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卫生人才网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7. 招聘纪律: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考试资格和应聘资格的;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有舞弊行为的;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8. 其他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本简章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县安监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三、监督电话: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察局:0871-8999133;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局纪委: 0871-8912786;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0871-8905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