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价的调整政策依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每10个工作日会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动进行调整,具体时间为调整公告发布当日的24时生效。
在具体操作上,有以下规则:当调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时,价格将不会调整,这部分将累积到下次调价时一并计算或抵消。
在特殊情况下,如国内价格总水平大幅上涨、重大突发事件,或者国际市场油价短时间剧烈波动,国家发展改革委在获得国务院批准后,有权决定暂缓或推迟调价,甚至可能缩小调价幅度。这种情况结束后,再次调整时,仍需按照《办法》中的规则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需要国务院的批准来确保这类临时措施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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