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体论所关注的问题有哪些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3-07-04
在法学史上,无论法哲学体系如何复杂多样,每一个体系都必然包含有作为其理论体系基石的本体论。
  本体论是一个高度抽象的哲学概念。在西方哲学中,对本体论,通常的解释是:关于存在及其本质、关系和规律的学说,或者说是关于存在的科学或研究。在中国哲学史上,大体论叫“本根论”,指探究天地万物产生、发展变化之根本原因和根本依据的学说。有时也与本源同义,本源指世界的来源和存在的依据。按照德国学者R·莫察克的观点,“在事物的进展中确立基本的东西,在知识的相对性中找出常存的东西,这过去是现在仍然是本体论的目的。”本体论决不是什么纯粹思维的反思工具,也不是为了仅仅追求理论形式的完美,而是体现某种精神独创性的哲学思维过程及其理论表现。本体论所关注的乃是存在者的本源、性质、规律和关系。它的理论指向在于为人们解释世界提供可以遵循的出发点,为界定存在于大千世界的万事万物提供理论支点,从而确立经验世界的哲学理论系统。对于法律现象来说,法哲学本体论的研究对象是法律现象存在之根据或存在之意思,亦即“法律现象是什么”或“法是什么”这样一个古老而常新的基本问题。对此问题的不同回答形成了西方法学史中不同的法哲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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