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第十八中学的公益助学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30

补贴
校有三分之一高中学生,可享受国家每学期500元——1000元的助学金补贴。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0]461号)和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转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内财教[2010]1809号)的有关规定,呼市十八中普通高中学生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已紧锣密鼓的展开。此次资助学生1030人,惠及全校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45.2%,总金额达七十五万五千元。   呼市十八中高中阶段学生首次领取到数额较大、面积较广的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资助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和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及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平均为每生每年1500元,具体资助额度按贫困程度分为两档,特困生每生每年2000元,贫困生每生每年1000元。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
奖学金
对成绩优秀的考生将分别给予免交全部学费、免交一半学费等不同程度的就读待遇;该校已设立奖学金制度,学校每年分两次向品学兼优的学生发放近20余万元的奖学金,已有1000多名学生获得过奖学金。
“爱心储蓄”资助活动
自2003年开始已经坚持了11各个年头,是由十八中党员自发组织,由最初每年多交一些党费,到如今已经成为每位党员的自觉行动,至今累计捐款近11万余元,先后资助该校家庭困难并且品学兼优的学生500多名,已经是该校精神文明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活动载体之一,在2013年度被评选为“呼市十大社会公益活动。”
按照“爱心储蓄”资助工作的流程,我们以每年捐款总金额确定各年级名额,并举行资助仪式。2013和2014年共计捐款10086元,今年将有17为学生得到每人500元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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