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上住址变了,房产证上的地址怎么办

如题所述

无须改变。
房屋门牌号、单元号、逻辑幢号命名有一定的原则:
1、门牌号:指民政局颁发的地址名称,是坐落的前面部分,一般不包含户室号,有时门牌号与坐落相同,此时单元号为空。一般格式为XX路XX号或XX路XX号之X。
2、逻辑幢名:指根据数据组织与管理的需要,对相同功能用途或相同门牌号的户集合而进行命名。一般以门牌号作为逻幢幢名,相同功能用途的逻辑幢可在门牌号后加上用途作为逻辑幢名。
2、逻辑幢名命名应科学合理,便于房屋单元的管理。
3、门牌号+单元号必须与坐落一致。(不含行政区,以下坐落中均省去行政区) 四、房屋门牌号、单元号、逻辑幢号命名格式要求及实例:
1、房屋坐落由行政区名称+门牌号+单元号构成时,取门牌号作为逻辑幢名,相同功能用途的逻辑幢可在门牌号后加上用途,如坐落:“解放路88号606室”;相应逻辑幢名:“解放路88号住宅。
2、同一幢存在多个权属单元,部分权属单元独有一个门牌时(即坐落=门牌号),单元号为空,汇总门牌号作为逻辑幢名。如解放路88号之1至之10的十个沿街店面、解放路31-59号(单)的十个店面,相应坐落即为门牌号,相应逻辑幢名:“解放路88号商业”、“解放路31-59号商业”。
3、同一幢只有一个权属单元,且独有一个门牌号或多幢共用一门牌号时,单元号为空,门牌号=逻辑幢名=坐落,如:中山路75号厂房。
4、以层为权属单元时,逻辑幢名=门牌号,如坐落:湖滨路88号第三层夹层;相应门牌号与逻辑幢名均为“湖滨路88号”;相应单元号为“第三层夹层。
房产证上的地址是房产所在的门牌号,是不变的。也就是说房产证是跟着房产走的,不会因为房产所有者的改变而改变。房产证上的地址是永久的,只要这个房产存在,它就不会改变。
户口本上的地址是长期住户所居住的地址,是根据长期住户所住地址的改变而改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长期住户每次迁移户口都需要经过派出所同意,到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才可以。
也就是户口本上的地址是跟着人走的,人迁移到哪,地址就变更到哪。
户口本上的地址和房产证上的地址是不需要一致的。如:可以户口地址在上海,房产地址在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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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7-19
  两者是无关的,户籍信息应以户口本登记的为准:
  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定,每个公民都可以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符合条件的前提下,户口是可以迁移的;
  2、当事人的房屋所有权,以房屋产权登记证上登记的准,与户口所在地是无关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
  第六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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