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情鉴定有没有时间限制?例如超过5个月就不可以重新做伤情鉴定?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0-26

伤情鉴定有没有时间限制?例如超过5个月就不可以重新做伤情鉴定?

1、如果按工伤伤残鉴定来说,发生工伤后,有申请工伤认定的,五个月后是可以申请伤残鉴定的。
2、《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八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伤情鉴定有时间限制吗

有时间限制的。原则上伤后即可进行鉴定,但如果造成容貌损害或器官功能障碍的,在损伤90日后进行鉴定。

1.《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损伤90日后进行鉴定;

2.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出具鉴定意见,但须对有可能出现的后遗症加以说明,必要时应进行复检并予以补充鉴定。疑难、复杂的损伤,在临床治疗终结或者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我们要求伤者在伤后三个月鉴定,医学上的功 能恢复期普遍认为以三个月为佳;如果是做伤害鉴定, 有可能构成重伤的,也需要在伤后三个再做鉴定, 因为重伤一般都是以功能障碍来定的;如果没可能构成重 伤,那么建议在伤情稳定之后,完全恢复之前鉴定, 尤其是轻微伤的鉴定,强烈建议在伤后立即鉴定, 由于这种损伤恢复时间短,恢复效果好,过晚鉴定对伤者非常 不利。当然,伤残鉴定和重伤鉴定也可以尽快去鉴定, 即使不可能立即出具鉴定结论,至少可以让法医尽早取证备案! 如果伤后时间太长,当然也可以鉴定,但这样 的鉴定一来恢复情况好,对伤者期望的鉴定结果不利; 再者用以诉讼的话,很难对伤害过程进行取证。 一、及时报案。出现了人身伤害后,如病情允许, 在不影响伤者生命或日后康复的情况下,可根据案件管辖范围到公、 检、法等相应的部门报案。 这样可使受案部门对伤情有一个粗浅的印象, 同时也确定了日后进行法医鉴定时的委托单位。 二、及时到医院诊治。发生了人身伤害后,在报案后或病情较急时, 应及时就近到医院诊断伤情,采取必要的治疗抢救措施。 伤者对医生诊治过程中书写的病历、辅助检查?如X光、CT? 的报告结果等应妥善保存。 三、保全固定损伤情况。可采取CT、B超、 X光等方式对损伤情况加以保全和固定。有条件的也可采取照相、 录像等方式进行保全和固定伤情。 四、及时进行法医鉴定。 比较稳妥的办法是及早与法医鉴定机关或部门取得联系, 以商定具体的鉴定事宜。目前进行法医鉴定的机关或部门有:公、 检、法三机关及受其委托的法医门诊、司法医院等。 如果鉴定为轻伤的话公安局可以立案了,如果不立案你可以自诉 例外你还可以提起侵权之诉你的情况估计公安局不太想立案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

做伤情鉴定有没有时间规定以及限制

有的,一般是在受理后的24小时内出具委托,然后受害者到委托部门做鉴定。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去医院救治取得医院的病历,由公安机关带着你拿着你们的病历去司法鉴定所做法医司法鉴定,只有轻伤以上级别的,打人者才构成故意伤害罪,公安就可以立案了,至于抓捕犯罪嫌疑人那就是公安的事情了。
一般是去当地法院指定的鉴定机构,如果你不知道,可以问问法院。
更详细的,不如登录 律伴.或百度贴吧法律咨询吧与律师在线交互问问呢、

打架后多久做伤情鉴定有时间限制吗

您好,打架后应该及时去医院验伤,以院方出具的诊断书为准。较长时间才去,医院不能确定受伤时间。
不然 上 法律 & 》:tieba.baidu./p/4896268483 》 去细问,听 一下 法律 从业工作者的 建议与看法啊

请问伤情鉴定委托书有没有时间限制。

一般最好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
《细则》要求,对正在发生的伤害案件,要制止伤害行为,做好组织救助伤员,保护现场,采取措施控制嫌疑人,收集、固定证据,现场走访等工作;对已经发生的伤害案件,在做好上述工作的同时还要追缉查控嫌疑人;对于被伤害人或其他人到公安机关报案的,要求办案部门立即依法受理,及时调查取证。同时,如果案发现场被伤害人已送医院治疗而民警未来得及询问的,办案民警应当在24小时内赶到医院询问案件情况和受伤情况,对伤情进行拍照固定,必要时,可以对被伤害人进行检查并制作检查笔录。
《细则》要求,伤害案件受理后,对需要进行伤情鉴定的,办案民警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伤害人到案发地县级公安机关刑事技术部门进行鉴定。如果被伤害人住院治疗的,办案民警应当适时与刑事技术部门联系进行鉴定。对于伤害案件的当事人对县级公安机关刑事技术部门出具的人身伤害鉴定意见有异议的,或者办案部门有异议的,经所在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进行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适用条件完全引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原文。重新鉴定的部门由办案部门委托所在省辖市公安局刑事技术部门进行。对省直管县(市)公安机关刑事技术部门的重新鉴定暂由办案部门委托原所在省辖市公安局刑事技术部门进行。

刑事案件伤情鉴定有时间限制吗?

刑事案件伤情鉴定时间,应当按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执行。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鉴定时机
4.2.1 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4.2.2 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损伤90日后进行鉴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出具鉴定意见,但须对有可能出现的后遗症加以说明,必要时应进行复检并予以补充鉴定。
4.2.3 疑难、复杂的损伤,在临床治疗终结或者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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