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员工残疾人有什么补贴吗,或是可以免税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1-04

国企员工残疾人有什么补贴吗,或是可以免税吗

国企员工残疾人是没有残疾人联合会补贴的,目前我国大部分省市残疾人联合会只有重残无业的才有每月几百元的补贴。但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142号)第 十六条的规定,对残疾人个人取得的劳动所得,按照省(不含计划单列市)人民 *** 规定的减征幅度和期限减征个人所得税。我国大部分省市对于就业残疾人工薪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减收50%。实行的是先征年底退税的政策,有单位财务部门与税务部门直接处理退税。
对于企业来讲(不管书面体制的企事业单位)只要招收一年以上的持证残疾人、八级以上残疾军人人数,占有总人数1.6%的,就可以免于交纳强制的“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全体职工年度工资的1.6%)。

残疾人开便利店有什么可以免税吗?

残疾人创业是有税收优惠,但是和公司形式(性质)以及主营业务都有关,具体应咨询当地税务。

请问残疾人买车 可以免税吗?

不可以的,免税标准为:
车辆购置税减税、免税规定:
1、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车辆免税。
2、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伫列入军队武器装备定购计划的车辆免税。
3、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
4、有国务院规定予以免税或减税的其他情形的,按规定免税或减税。

4级残疾人有什么补贴吗?

没有 但是如果条件允许 可以申请低保 残疾人会优先考虑

2016残疾人有什么补贴

2016残疾人 *** 补贴政策如下:
自2016年1月1日起,我国将有约2000万残疾人受益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12月22日至24日,中国残联在京召开主席团会议和残联络统工作会。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截至目前,已有20个省份建立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受益残疾人超过800万人。随着2016年1月1日这两项福利补贴制度的全面实施,这个数字将扩大至2000万。
据了解,2015年,中国残联动员了150多万人参与实名制专项调查,获取了2664万持证残疾人和暂未持证残疾儿童的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70多万个社群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状况的第一手资讯。中国残联相关负责人说,这些资讯将为推进精准扶贫开发、解决适龄儿童未能及时入学问题、制定加快残疾人小康程序规划等工作发挥积极作用。
附: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残疾人是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的特殊困难群体。党和 *** 高度重视残疾人福利保障工作。为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国务院决定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统称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这是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的重要举措,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此,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程序为目标,以残疾人需求为导向,加强顶层制度设计,制定残疾人专项福利政策,逐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
(二)基本原则。
坚持需求导向,待遇适度。从残疾人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需求入手,着力解决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和长期照护支出困难。立足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科学合理确定保障标准,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坚持制度衔接,全面覆盖。注重与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公益慈善有效衔接,努力形成残疾人社会保障合力。做到应补尽补,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坚持公开公正,规范有序。建立和完善标准统一、便民利民的申请、稽核、补贴发放机制,做到阳光透明、客观公正。加强政策评估和绩效考核,不断提高制度执行效率。
坚持资源统筹,责任共担。积极发挥家庭、社会、 *** 作用,形成家庭善尽义务、社会积极扶助、 *** 兜底保障的责任共担格局。
二、主要内容
(一)补贴物件。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物件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的认定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参照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物件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逐步推动形成面向所有需要长期照护残疾人的护理补贴制度。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
(二)补贴标准。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由省级人民 ***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残疾人生活保障需求、长期照护需求统筹确定,并适时调整。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按照残疾人的不同困难程度制定分档补贴标准,提高制度精准性,加大补贴力度。
(三)补贴形式。残疾人两项补贴采取现金形式按月发放。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详细划分补贴类别和标准,采取凭据报销或 *** 购买服务形式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四)政策衔接。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三、申领程式和管理办法
(一)自愿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 *** 受理视窗提交书面申请。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可以代为办理申请事宜。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逐级稽核。街道办事处或乡镇 *** 依托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材料报送县级残联进行相关稽核。稽核合格材料转送县级人民 *** 民政部门审定,残疾人家庭经济状况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稽核。审定合格材料由县级人民 *** 民政部门会同县级残联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
(三)补贴发放。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采取社会化形式发放,通过金融机构转账存入残疾人账户。特殊情况下需要直接发放现金的,要制定专门的监管办法,防止和杜绝冒领、重复领取、克扣现象。
(四)定期复核。采取残疾人主动申报和发放部门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定期复核制度,实行残疾人两项补贴应补尽补、应退则退的动态管理。定期复核内容包括申请人资格条件是否发生变化、补贴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等。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全面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的重要性,将其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完善 *** 领导、民政牵头、残联配合、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民政部门要履行主管部门职责,做好补贴资格审定、补贴发放、监督管理等工作,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与相关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制度有机衔接。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保障,及时足额安排补贴资金及工作经费,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顺利实施。中央财政通过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予以支援。残联组织要发挥“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作用,及时掌握残疾人需求,严格残疾人证发放管理,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相关稽核工作。
(二)加强制度落实。地方已经实施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补贴物件范围小于本意见要求的,要严格按本意见执行,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扩大补贴范围。要通过 *** 购买服务、引导市场服务、鼓励慈善志愿服务等方式,健全补贴与服务相结合的残疾人社会福利体系,促进残疾人服务业发展。
(三)加强监督管理。地方各级人民 *** 要将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重点督查落实情况。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发放使用情况要定期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出现挤占、挪用、套取等违法违规现象。民政部门要会同残联组织定期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绩效评估,及时处理残疾人及其他群众的投诉建议,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要统筹建立统一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网路资讯平台,加强对基本资讯的实时监测、比对、归纳分析和动态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四)加强政策宣传。各地要及时组织学习培训,全面掌握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精神和内容,正确组织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要充分利用多种媒介宣传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引导全社会更加关心、关爱残疾人。要充分考虑残疾人获取资讯的特殊要求和实际困难,采用灵活多样形式进行宣传解读,确保残疾人及其家属知晓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内容,了解基本申领程式和要求。要及时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解释工作,协助残疾人便捷办理相关手续。
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自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贯彻实施办法,推进落实相关工作。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联要根据职责,抓紧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国务院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
国务院
2015年9月22日

残疾人能免税吗

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税法规定是可以减免税的,至于减税幅度是地方政策,各地的标准不同,但必须取得残疾证。你可以持残疾证务到当地的税务局说明你所要从事的业务去咨询清楚。 国家对残疾人免税的政策如下: 三、对残疾人个人就业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6号)第六条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93)财法字第40号〕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对残疾人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和若干专案征免增值税的通知》〔(94)财税字第4号〕第三条的规定,对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 四、对残疾人个人就业的个人所得税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主席令第四十四号)第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142号)第十六条的规定,对残疾人个人取得的劳动所得,按照省(不含计划单列市)人民 *** 规定的减征幅度和期限减征个人所得税。

残疾人卖房免税吗

个人销售房屋税收政策须知
一、营业税
个人销售房屋适用营业税税目为销售不动产,适用税率5%,计税营业额为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自2005年6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对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个人购买住房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作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
自2005年6月1日起,凡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普通住房,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1、住宅小区建筑面积容积率在1.0以上(含1.0)。
2、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房屋面积以产权证记载的面积为准。
3、实际成交价格在同区域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含1.44倍)
二、个人所得税
1、计税依据: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税率:个人转让房产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3、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惟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4、个人现自有住房房产证登记的产权人为1人,在出售后1年内又以产权人配偶名义或产权人夫妻双方名义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产权人出售住房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税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第三条的规定,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以其他人名义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产权人出售住房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予免税。
三、土地增值税
1、计税依据: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
转让旧房的,应按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作为扣除专案金额计征土地增值税。
对纳税人转让旧房未进行评估的,根据苏地税发(1999)087号文规定:对纳税人转让旧房可按转让收入的50%至80%作为扣除专案计征土地增值税(我省执行80%),即按6%的附征率征收。
2、税率: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专案百分之五十的部分,税率为百分之三十;
(2)增值额超过扣除专案金额百分之五十、未超过扣除专案金额百分之一百的部分,税率为百分之四十;
(3)增值额超过扣除专案金额百分之一百、未超过扣除专案金额百分之二百的部分,税率为百分之五十;
(4)增值额超过扣除专案金额百分之二百部分,税率为百分之六十。
3、个人因工作调动或改善居住条件而转让原自用住房,经向税务机关申报核准,凡居住满五年或五年以上的,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满三年未满五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未满三年的,按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
4、对居民个人拥有的普通住宅,在其转让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四、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宅、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以合同所载金额依万分之五税率征收印花税。
五、城建税
1、计税依据: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2、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建制镇的,税率为1%。
六、教育费附加
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附加率为3%
七、地方教育附加
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按1%征收。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征收税务分局
2005年6月1日
政策解读
个人转让房产征收20%所得税
其实20%的个人所得税在6月1日新政出台前,就需要征收,只是原来个人房屋买卖交易大多没有开发票,所以这部分税收实际上国家很少征到。6月1日后,由于开始对房屋买卖征收营业税并将房屋销售发票作为免税或者减税的要件之一,房屋交易将面临补开发票等问题,与此同时,个人所得税也浮出水面。
根据规定,个人转让房产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比如市民以90万价格购进的房屋,转让时卖了120万,扣除90万财产原值和利息、中介费等合理费用(暂算1万),那么该市民将缴纳(120—90—1 )×20%=5.8(万)的个人所得税。
两种情况免征个税
值得注意的是,个人所得税有几种免征或者减征情况。根据该规定,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惟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收入,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另外,个人现自有住房房产证登记的产权证为1人,在出售后1年内又以产权人配偶名义或产权人夫妻妇方名义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产权人出售住房所得应缴的个人所得税,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除。南京市地税局有关人士解释,对照这两种情况,其实很多卖房人都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普通住宅转让暂免土地增值税
政策规定土地增值税按6%的附征率征收。如果市民转让的是普通住宅,现阶段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城建税以营业税为计税依据
从规定里可以看出,城建税、教育附加税、地方教育附加税与前面几个税种计税依据不同,这三个税种是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南京市地税部门有关人士解释,实际上目前的房屋销售都没有增值税、消费税等,也就是说这三个税种依据的只有营业税。三个税种加起来为11%,乘以5%的营业税,实际上便是人们所说的5.55%的营业税。即人们所说的5.55%的营业税包含了城建税、教育附加税、地方教育附加税三个税收。
炒房成本再次增加
由于明确要求个人售房也要到地税部门开具发票,而由此带来的便是要缴不少税。根据新政,两年内转让房屋的,如果不符合个人所得税免征条件,转手房屋将被征收5.55%的营业税和卖出、买进差额的20%的个人所得税。比如,房虫甲将手中一套价值100万的房屋以110万转手出让,如果既符合营业税征收要求,又符合个人所得税征收要求,那么房虫甲将为该房子缴纳100×5.55%=5.55(万)的营业税和(110-100)×20%=2(万)的个人所得税。该房屋总缴纳税收为7.55万,有关人士认为房虫炒房的成本将明显增加,炒房者接近无利可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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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房不缴营业税”有误
南京市地税局有关人士透露,由于此次没有针对房改房单独制定新的政策,实际上该须知仍然适用于房改房。也就是说,房改房如果是在两年内对外出售,同样将被征收5.55%的营业税。有关人士表示,此前关于“房改房第一次交易不征收营业税”的说法存有歧义。该人士进一步解释,所谓的“第一次”交易是指单位过户给个人,这一次交易不征收营业税,而个人取得房屋后如果在两年内转让同样将征收5.55%的营业税。
“低保户”拆迁可享优惠
根据契税部门昨日作出的相关解释,对于南京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因 *** 实施拆迁而重新购买普通住房的,其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费用的部分在进行契税抵扣减免后,其超出部分经本人申请,征收机关审批,仍可给予免征契税的照顾。
交易中心重新对外首日
南京发放产权证758件
受新政影响,暂停办证南京房产交易登记中心昨日重新对外受理办证。昨日8点30分,南京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接待大厅的门一开启,早已在门外面等候的市民一拥而入,迅速奔向各个接待视窗。据登记中心统计,昨天华侨路等3个接待大厅共受理474件,其中商品房登记92件、鉴证125件;二手房过户登记99件。另外共发放产权证758件。这些资料表明,房产新政出台前那种排队登记、鉴证、交费、纳税的热闹场景不复存在。发证部门一位负责人说,这十多天,还会出现一个领证小 *** 。
房产地税征收新流程
存量房交易地税征收工作流程:
1、买卖双方持相关登记材料到受理大厅办理交件手续,经视窗工作人员初审合格后,开具南京市房屋权属登记收件收据、交纳地税通知单。
2、买卖双方凭交纳地税通知单到发证视窗领取地税联络单后,到地税视窗办理纳税手续。视窗为卖房人开具完税证;为买房人开具购房发票。
3、买方持收件收据、交费收据、契税完税凭证、购房发票及身份证到三楼发证视窗领证。
存量房交易地税征收工作流程:1.受理;2.稽核、制证;3.收取规费、征收契税、征收地税;4.发证。
20%个税打击力度够大

国家对残疾人有什么补贴和优惠吗?

残疾人创业 凭优惠证可获不低于2000元的补助
第十五条 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供养条件的残疾人,由民政行政部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供养范围。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仍不能保障基本生活的残疾人家庭,县级以上人民 *** 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县级以上人民 *** 应当按照规定给予护理补贴。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举办残疾人供养、托养机构。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 *** 应当按照规定,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给予补贴。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县级人民 *** 补助。符合城乡大病医疗救助条件的残疾人,按照规定享受城乡大病医疗救助。
第十七条 残疾人在医疗机构就医挂号免交普通挂号费。鼓励医疗机构对残疾人就医适当减免检查、治疗、住院等有关费用。
第十八条 残疾人申请廉租房符合条件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优先安排。县级以上人民 *** 应当按照规定将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纳入计划并给予补贴。对农村残疾人免收房屋、宅基地权证工本费。因城乡建设需要拆迁残疾人房屋的,由拆迁人协助搬迁。实行产权调换安置的,应当按照方便残疾人生活的原则,在安置地段、楼层、住宅无障碍改造等方面给予照顾。
第十九条 残疾人免费参观、进入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美术馆、展览馆、体育场馆、文化馆(室)、公共图书馆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以及公园、动物园、风景名胜区等场所。但举办体育比赛、大型商业性活动时除外。前款规定场所内实行 *** 定价、 *** 指导价管理的缆车、游园车等交通工具,对残疾人减半收取费用。
第二十条 盲人、一级肢体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地铁、轻轨、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残疾人搭乘汽车、火车、轮船、飞机,优先购票,并免费携带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公共停车场所免收残疾人车辆停放费。有关部门和行人应当为残疾人车辆通行提供方便。
第二十一条 农村残疾人、残疾人家庭的未成年子女不承担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费用。
第二十二条 残疾人夫妻互相投靠、未成年残疾人投靠父母、残疾人投靠子女需要迁移户口的,公安机关应当优先办理落户手续,并免收相关费用。
第二十三条 对残疾人家庭的有线数字电视收视维护费,按照规定给予优惠。残疾人家庭安装电话、自来水、煤(天然)气等,只收取工料费。鼓励网路经营单位对残疾人使用网路给予优惠。

壹级残疾人有什么补贴

2015年国家没有出台任何关于残疾人补助的政策,也没有修改或废止现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原有的残疾人补助政策不变。
以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关于社会保障的部分内容
第四十六条 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各项社会保障的权利。
*** 和社会采取措施,完善对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的生活。
第四十七条 残疾人及其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残疾人所在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残疾人家庭,应当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
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第四十八条 各级人民 *** 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多种渠道给予生活、教育、住房和其他社会救助。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生活仍有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应当采取其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
各级人民 *** 对贫困残疾人的基本医疗、康复服务、必要的辅助器具的配置和更换,应当按照规定给予救助。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地方各级人民 *** 应当根据情况给予护理补贴。
第四十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 *** 对无劳动能力、无扶养人或者扶养人不具有扶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按照规定予以供养。
国家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举办残疾人供养、托养机构。
残疾人供养、托养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侮辱、虐待、遗弃残疾人。

各地依据上述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制定了地方性的社会保障政策和实施细则等。对于长期救助物件一般只限于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户,这部分群体中包括了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和无赡养人(抚养人)的残疾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一级至四级伤残),无收入来源(不包括政策性的补助金和政策性补助的实物),无父无母(即法定赡养的父亲和母亲,也包括抚养过残疾人的养父和养母)、无儿无女(即法定抚养的子女,也包括私生子女和养子养女)。对于因病致贫(这里主要是指因病致残并导致生活困难)也有相应的临时性救助措施。由于各地出台的相关政策有所不同,且因各种原因造成政策宣传不到位、落实不到位等,建议咨询当地的民政部门,也可以登入当地 *** 官方网站查询相关政策。

四级残疾人有什么补贴

我国的残疾等级标准有很多类别,有工伤致残、残废军人、社会残疾人等。它们的等级标准是不一样的。四级工伤、残废军人是有相应的补贴的,普通四级社会残疾人目前没有什么补贴方面的政策,但能按残疾类别享受相应的康复服务。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家庭是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由民政部门来负责处理。同时,对生活不能自理及常年卧床不起的困难残疾人,给予每人每年补助数额,根据不同的地市有不同的标准,建议向残疾人协会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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