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朋友说她与公司签了一份为期一年的合同,做了不到一年她就想走了,但是公司说没做满一年要扣押一个月的工资,请问企业这样做是否合法?企业能不能在合同里面写明做不够半年就押一个月工资,如果企业定了这样一条,而当事人也答了而且签了,那这条规定生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