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不交暖气费需要报停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2-25
需要报停。
如果今冬没有用热需求,可通过“郑州热力”微信公众号客户服务系统“用户报停”模块申请报停,工作人员将上门关闭入户阀门。
如果自己家里不需要使用暖气了,那肯定是需要提前进行报停的,如果没有报停而不交暖气费都会产生滞纳金,而且暖气费都是正常供热的。
如果家里不使用暖气了,那大家肯定是需要在供暖正式开始之前去当地的供热单位办理相应的手续,而且必须要跟供热单位签订相应的合同,一般办理时间都是在每年的4月1号到9月30号期间进行办理。如果超过一段时间进行办理,那都是需要交纳相应的费用,而且一直不交暖气费用,供热公司也会进行催交的。
如果没有报停第一有可能今年就不给烧暖气,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今年的暖气费也要收取。
到第2年交暖气费的时候要交两年的暖气费,报亭的好处可以保护暖气管道,综合来看还是要去供热公司办理报停手续的。每个地区的收费方式不一样,有些地方可能不收费,有些地方是按照供暖费用的一定比例来收取的,大家具体的要询问当地的营业厅。
法律依据
根据《郑州市城市供热与用热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新增热用户应当在当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与供热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热用户需停止或者恢复用热、变更用热面积、变更热用户的,应当在当年4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二条 热用户应当在当年11月10日前预交热费,交纳天数为一个完整的供暖期。
逾期未交费的,供热单位应当进行催交;经催交仍未交费的,供热单位在不损害其他热用户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可以对其暂停供热。
串联供热系统的热用户要求停止用热但未按照规定办理停止用热手续的,视为事实用热,应当交纳热费。
第二十五条 热用户认为室内温度未达到规定标准或者约定温度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要求供热单位进行测温。
对测温结果有争议的,热用户或者供热单位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第二十七条 热用户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室内温度未达到规定标准或者约定温度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一)改变房屋结构影响供热效果的;
(二)拆改或者遮挡室内供热设施的;
(三)擅自排放、取用供热设施内的热能(水)的;
(四)拒绝配合供热单位入户检测、检修的。
第三十条 热用户应当遵守供热与用热规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拆改、连接或者隔断供热设施;
(二)安装热水循环装置;
(三)从供热设施中取用热能;
(四)改动热计量及温控设施或者擅自开启锁闭阀;
(五)其他损坏供热设施或者影响供热与用热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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