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风险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人民警察风险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5-28

北海市为保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权益,特制定了一项风险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该办法旨在对公安人员在工作中面临的风险进行救助,以体现对他们的关爱和支持。


基金的设立旨在抚慰警心,鼓励他们在面对更高风险和压力的岗位上坚守。补助对象在享有国家和自治区抚恤待遇的基础上,还能获得基金的额外援助。


基金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担任主任的基金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由市政府、公安局、民政局等相关部门的领导组成,负责基金的筹集、发放、管理等重要决策。基金主要来源于市财政拨款和社会各界的自愿捐款。


基金的主要项目包括对革命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遗属的特殊补助,以及因公受伤、致残或亲属困难的补助。各项补助根据具体情况,如伤残等级、困难程度等进行发放,确保公平公正。


补助发放程序严格,需经过申报、审核、公示和发放等步骤,确保资金的透明使用。同时,基金的管理非常规范,资金专款专用,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审计。


捐款的接收和管理也有明确的规定,捐赠人有权了解捐款使用情况,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接收捐款并确保捐赠过程的合法合规。


北海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风险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为公安人员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和支持,旨在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和职业尊严。




扩展资料

为传送关爱,抚慰警心,弘扬正气,激励斗志,北海市委、市政府决定设立北海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风险救助基金。为规范基金和筹集和使用管理,2011年3月23日,北海市人民政府以北政发〔2011〕10号印发《北海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风险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共15条,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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