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况有哪些这里都给你写清楚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10-24

各式各样的保险种类都要签订保险合同,而各式各样的保险合同都少不了免责条款,那么这个免责条款就是金科玉律永远有效吗?未必如此!事实上,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少有人耐心的看完整份保险合同,事到临头才发现这居然在免责条款中,这看上去好像是投保人没有认真跃度保险合同的原因,但事实上有的时候保险公司反倒要背负主要责任。保险公司哪家强,我刚好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最新榜单!全国十大保险公司排名

根据《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同时《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也指出“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在这双重法律规定下,保险公司故意模糊让投保人忽视免责条款或者没有书面、口头提醒投保人,这免责条款可就无效了。而这些状况通常有以下四个判断标准:

一、合同条款格式字号排版背景是否标准

即保险合同上有没有可以缩小了免责条款的字体或者字体颜色偏浅,亦或是加了灰色背景之类的。这些小细节看上去不值一提其实如果真的出现了可就是判定保险合同免责条款无效的重要依据!

二、是不是本人签名的,有没有收到保险合同

这种情况虽然较少但也不是没有发生,即保险合同没有经过投保人本人的签名,而是经由什么电话确认网上确认。没有收到保险合同不是本人签名就无法保证有什么合同的其他信息是保险公司刻意隐瞒的,这时候自然免责条款无效了。

三、是否有提示投保人注意格式条款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

无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保险的业务员都有义务提醒投保人注意格式条款中的免责条款,投保人没看清合同就签名是不负责任,但业务员没有提醒投保人注意可就可能直接导致免责条款无效了。

四、业务员是否对免责条款中的内容做出了说明

毕竟保险合同里面多为专业词汇,投保人看不懂免责条款中的部分内容也是正常,但这时候如果业务员没有配合投保人对里面的条款内容做出说明,到时候免责条款可就无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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