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管理局设立和运行管理规定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5-31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创新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简称试验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规范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管理局(简称管理局)运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管理局是在试验区履行相应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法定机构,具有机关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为管理局局长。管理局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实行与国际接轨的企业化管理和专业化运作。第二章 主要职责第三条 管理局的主要职责为统筹规划、整体推进试验区的高标准、高质量发展,打造新时代中国教育开放发展新标杆的集中展示窗口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重要先行区,为中国和海南扩大教育对外开放,为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作出重要贡献。具体职责如下:

  (一)履行相应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具体负责园区规划、综合协调、开发建设、运营管理、产业发展、投资促进、制度创新、企业(机构)服务等工作,承担法定授权和委托的行政审批与管理职能。

  (二)引进国内外一流教育资源举办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引进境外高水平理工农医类大学和职业院校独立办学,支持高校发展符合国家战略和海南重点产业发展需求的学科专业。

  (三)协调指导试验区内高校办学,支持高校在教育开放、人事管理、招生制度、人才培养、资源共享等方面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打造更具活力、更有竞争力的办学体制机制。

  (四)以区内一流教育资源为依托,推动创新创业和科技成果转化,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国际教育相关产业,增强“造血”能力,建设“产、教、城”融合发展示范区。

  (五)创新试验区规划建设管理模式,统筹推进试验区基本建设、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共享设施的运营维护,以及教育、医疗、商业等公共配套服务。

  (六)服务与支持陵水黎族自治县(简称陵水县)经济社会发展,推动试验区与陵水县的深度融合,让陵水百姓有更多获得感。第三章 运行机制第四条 省政府主要通过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对管理局进行领导。领导小组负责重大问题决策和统筹协调,管理局负责执行落实,并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管理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办公会为管理局决策机构。管理局加挂“海南陵水国际联合学院”牌子,按“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方式运行管理。第五条 设立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作为试验区开发建设和市场化投融资的平台公司,具体承担区内土地一级开发、资金融通、基础设施建设、城市运营管理等。管理局代表省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第六条 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的下放和委托。依照法定程序,管理局承接省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以及陵水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下放或委托管理局行使的行政审批和管理职能。试验区内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依法依规实施“特别极简审批”。第七条 与陵水县的事权划分。管理局主要履行相应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陵水县予以配合;陵水县主要履行社会管理和管理局无法履行的其他职能,具体包括行政执法、市场监督、社会稳定、生态环保、公共安全、民生保障以及拆迁安置等,管理局配合。第四章 人员配备和人事管理第八条 班子配备。管理局设局长1名(由省教育厅厅长兼任),副局长3名(其中1名由陵水县县长兼任),总教务长1名(技术类特聘岗位,属班子成员);另外2名副局长和总教务长由局长提名,省政府批复同意后由管理局任命,实行合同制聘任。第九条 管理局享有独立的用人自主权,按照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市场化为主、多种用人方式并存的用人机制。实行岗位员额管理,暂定授薪岗位员额50名,未来管理局可根据发展需要增加。第十条 建立与绩效目标相适应的薪酬管理制度。逐步实行“全员聘用、竞争上岗、以岗定薪”的绩效激励制度。除省里选派的兼职领导人员外,在薪酬总额范围内,管理局自主决定人员聘用、岗位设置、薪酬标准。薪酬总额以核定岗位员额为基础,在五年过渡期内,省财政按照不超过省级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2倍核定,超过2倍部分由管理局通过企业化运营方式解决。第五章 财政和投融资管理
相似回答
大家正在搜